第C2版:农机化

永康:

农机项目向园区倾斜

  近日,永康市人民政府出台了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政策意见,园区内农机项目获得重点扶持。
  意见规定,对连片50亩以上的种养业基地修建机耕路,采取“以奖代补”形式补贴,标准按工程量每米补贴40-60元。创建农机化示范镇、村、示范户的,分别配套奖励3万元、1万元和1000元。插秧机、育秧流水线、水稻机插秧盘、粮食烘干机等机具,可享受的财政补贴为购置价格的60%,其他农机具按价格的30%确定,实行定额补贴。永康市籍拖拉机报废补贴额度按原购机额的10%确定,单机限额3000元,更新购买补贴目录内的12马力拖拉机追加10%的补贴,单机追加补贴限额1万元,两项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
  此外,意见还对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重点农业经营大户2010年新投入在种植业、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业等产业的农业贷款,实行贴息扶持。
(徐 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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