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1版:农机化

政策

  出台
农机行业有望又好又快发展
  昨天,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提出到2015年,全国农机总动力要达到10亿千瓦,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55%以上;到2020年,农机总动力稳定在12亿千瓦左右,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65%。《意见》提出,今后5-10年内,我国将加快推进重点地区农业机械化进程,促进农机农艺协调发展,推进农机服务组织建设和社会化服务,加强农业机械化实用人才培养,加强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强化农机安全使用监督管理。在农机化发展进程中,长江中下游地区将重点普及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加快推进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积极发展油菜种植和收获机械化,加大直播机械和联合收获机械推广力度,推动油菜生产全程机械化。在南方丘陵山区推广轻便、耐用、低耗中小型耕种收和植保机械,推进丘陵山区主要粮油作物和特色农产品生产机械化;加大灌排设备更新改造力度,加快节水灌溉和小型抗旱设备推广,提高灌排设备装备水平。
  在农机工业发展上,将重点推进农机工业行业改革,着力解决农机产品结构性矛盾,增强农机工业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农机工业制造水平和产品质量,构建现代农机流通体系,进一步扩大农机工业国际合作。《意见》表示,国家将进一步加大对农民和农机服务组织的信贷扶持力度,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扩大购机信贷规模,积极推动农机抵押贷款业务,为农民和农机服务组织多元化融资提供便利。中小农机制造企业可享受国家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创新型企业试点向农机制造企业倾斜,加大支持力度。
  在税收上,继续免征农机机耕和排灌服务营业税、农机作业和维修服务项目的企业所得税。继续对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运输联合收割机(包括插秧机)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属于国家重点扶持高新技术企业中的农机制造企业,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按照现行规定对批发和零售的农机实行免征增值税政策。国家将从金融、税收、财政支持、购机补贴、基础设施建设等多方面加大对农机行业的政策扶持力度,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 (布 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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