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杭州余杭区出台政策,农民发展设施农业可获得资金补助。政策把该区范围内围绕农业主导产业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现代设施农业建设和农业机械化装备建设为重点,对达到一定建设规模的给予政策扶持。
一是在优势产业功能区土地平整中,路、沟渠等农业基础设施当年新增投入资金50万元以上,面积达到一定规模的,区财政一次性给予15万元奖励,项目所在镇乡给予1∶1配套。
二是在现代设施农业建设项目中,对新建、扩建、改造的蔬菜、水果、花卉等产业连栋大棚、钢架大棚、标准栽培棚、环境控制设施、微喷灌、防虫网、遮阳网等设施达到一定规模的,新增投资在100万元以上的建设者给予一定补助。
三是在农业机装备建设中,当年新增农机设备投入在30万以上,区级农机化试验项目当年新增农机化装备投入在10万以上的给予立项补助,对农机合作社开展代耕、种、收、管等服务的作业环节给予20—100元的补助。
四是在中低产田改造项目中,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农田给予每亩500—800元的补助。该政策的出台,将进一步加快余杭区设施农业的发展,提高土地产出率和农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 (金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