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新中国首部婚姻法颁布60周年。60年来,公众的婚姻观念发生了巨大变化。最近,宁波一对夫妇的“闪婚闪离”,成为人们热议的话题。
一对夫妻7天内三离两结
宁波市江东区的这对夫妻,男方姓焦,女方姓祁,两人于3年前结婚。因为女方属于再婚,身边有个儿子,结婚后两人没有要小孩。
去年7月14日上午,两人到江东区民政局第一次办理了离婚手续。没想到,就在当天下午,两人又要求复婚。没过两天,两人又拿着稍有修改的离婚协议书再次要求离婚。7天后,还是这对夫妻,第四次走进民政局,要求复婚,复婚后又在当天离婚了。
为什么会出现“闪婚闪离”现象
这对夫妻7天内3次离婚又2次复婚,虽然只是个例,但近几年来,类似事件已不是什么新闻。那么,“闪婚闪离”现象为何会越来越多呢?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陈信勇认为有两方面原因。从主观上讲,反映出当事人对婚姻缺乏足够的信任和尊重。从客观上讲,婚姻难免会受到外界的影响,婚姻当事人的想法也可能受到亲友的影响。婚姻当事人在遇到情感危机时能冷静对待和准确判断,也可以避免这种“闪婚闪离”现象。
临海市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徐秀月说,“闪婚闪离”现象的出现,原因是多方面的,如这对宁波夫妇可能是基于住房问题导致的,有些年轻人可能因为是独生子女,在彼此的性格形成中缺乏婚姻中应具备的包容、迁就、体谅和牺牲。因婚后谁到谁家落户,生了孩子跟谁家姓等原因导致离婚的也为数不少。
婚姻自由的尺度究竟有多大
当今社会,如果有谁去干涉别人的婚姻,往往会被扣上妨碍婚姻自由的帽子。的确,婚姻自由是我国婚姻制度的核心。那么,婚姻自由的尺度究竟有多大?
浙江五联律师事务所主任童松青认为,目前对婚姻还是应树立严肃的观念,慎重对待婚姻,无论结婚还是离婚都不能太随便。
陈信勇说,从法律角度上来讲,法不禁止即自由。但是,为什么7天内三离两结会引起人们的热议呢,那是因为我们的道德观念在起作用。
陈信勇说,婚姻自由是我国婚姻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任何法律上的自由都是相对的,受到法律限制的。对婚姻采取随意、任意的态度,并非尊重婚姻自由的表现。
专家呼吁设立离婚缓冲期
近日举行的纪念婚姻法颁布实施60周年座谈会上,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中国政法大学巫昌祯教授主张,在尊重个人权利自由的基础上,应建立有效的机制来稳定婚姻家庭关系。
巫昌祯认为,离婚分居期或称离婚熟虑期,在世界各国都已成为共识。在我国的婚姻法中,只是笼统规定“感情确已破裂,准予离婚”,但如何认定“确已破裂”,却缺乏实用的尺度和把握。夫妻俩在办理离婚时,往往出于情绪上的激动,而称双方感情破裂。双方离婚后冷静下来,常常追悔莫及。因此,应建立一整套完整而制度化的婚姻教育制度。 (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