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张某家在未办理审批的情况下建三层楼房,将建房中的立壳子工作承包给没有资质的包工头王某,而王某雇用了章某等木工施工。
去年11月25日,章某在午饭时饮了酒,下午1时许在作业时,不慎从高处摔下,致头部、右肩部等多处受伤,共用去医药费近7万元。随后,章某将王某和张某告上法院,要求赔偿损失。
近日,法院一审判决包工头王某担责六成,张某、章某各承担二成责任,且两被告互负连带责任,判令王某和张某分别赔偿给章某各项经济损失5万余元和2万余元。
点评:作为雇主,王某依法应对章某的损失承担责任;房主张某在未完全取得合法的建房审批手续前,将建房部分工程交给没有资质和安全生产条件的王某承揽,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一定责任;章某酒后工作,麻痹大意,自身也存在过错,应负一定责任。 (林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