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金 茹 袁 卫 见习记者 程益新
我省的粮食生产功能区自建设以来,效果明显,各地从中积累了不少好经验。但在采访中,记者也发现,粮食功能区还面临着资金、土地等方面的问题。这些问题成了功能区建设必须逾越的一道坎。
钱从哪里来
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是一个长期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建设内容多、投资额度大,功能区内的基础设施建设、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和社会化服务都需要大量资金。
以杭州市目前的投资标准来看,全市52个功能区面积共有6.5万亩,市级财政投入3500万元,按1∶1配套,各县也需投入3500万元,平均每亩投入资金达1077元。据记者了解,全省除宁波和杭州两市外,其他市财政都没有安排专项资金,项目资金要完全依靠县、乡财政筹集。
杭州萧山区新湾镇宏波村虽说已经投入了40多万元用于基础设施建设,但对于1170亩的土地来说,40万元只能做些最基本的建设。功能区里一些排水沟、灌渠都没有完全挖好,一些主干道也没有进行道路硬化。镇农办的王柏军表示,如果想把功能区按高标准的农田建设,估计需要1000万元,资金缺口十分大。
萧山区是经济条件较好的区域,而在我省衢州、丽水等地,粮食功能区的建设更缺资金。
绍兴市农业局局长张阿东建议,粮食功能区建设所需资金较大,全部由当地财政投入是不太现实的,应把它作为新农村建设的公益性、战略性、长期性事业,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投入机制。如建立功能区建设专项资金,提高政府土地出让收益和耕地占用税收入用于农业的比例,将其中一部分纳入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专项基金,确保建设资金有来源、能到位;或对功能区实行政策和项目倾斜,在粮食收购、生产补助、科技投入、社会化服务和规模经营等政策方面给予重点支持、集中投入。
土地如何保证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缺乏刚性制度和法律保障,是粮食功能区在土地方面所面临的最大问题。“我最担心的就是150亩土地承包合同快到期了。”绍兴市金色田野农机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唐克铭告诉记者,去年自己承包了400亩地,每亩年租金在280—350元之间,种了两季水稻,每亩能卖1200元左右,除去成本,钱还是有得赚的。但唐克铭担心,合同到期后,农民如果看到自己的田块齐整、基础设施建设齐全,要提高租金怎么办。
唐克铭毛估估算了下,每亩地的租金最高只能涨到500元,否则就算国家的补贴力度大,自己一年也白忙活了。有着同样担心的还有王柏军。杭州是2008年开始推进粮食功能区建设的,眼看3年承包期转瞬即至,要是村民们将土地转租他人或自己种经济作物,镇里也没办法。王柏军说,镇里打算把第二批粮食功能区的土地规划时间定在5至10年,这样才能保证有个长效建设过程。
除了主观因素外,一些客观原因也制约了粮食功能区的发展。王柏军说,由于宏波村的地理位置较好,市政府规划中的钱江通道要穿过整个功能区,钱江十桥建设在即,也有可能占用到功能区的田块。
业内人士表示,我省的功能区正处于起步阶段,还缺乏长效投入、管理和规划机制。目前在建或拟建的功能区都在原来城镇附近或交通便利的地方,很容易在城镇化、工业化进程中被征用。
针对这种现象,省农业厅农作局已建议省人大常委会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加强对粮食生产功能区规划与保护,避免出现高产粮田刚建好就被征用的现象,因经济建设必须征用的,要实行先补再征。 (下转第2版)
(上接第1版) 有关专家还建议,要搞好功能区的后续管理维护规划,明确管理主体,分清管理责任,避免“重建轻管、建完就算”现象的发生;并建立健全功能区管理档案,制作统一、清晰的功能区电子及纸质图件,进行区、片、块位置的标定,逐步实现功能区电子化、数字化管理。
怎样让农民安心种粮
记者在萧山区党湾镇梅东村采访时,看到在粮食功能区内还种着一些苗木,在一片油菜地中间很扎眼。村党支部书记许长友不好意思地说,村里的一些农户为了追求经济效益,硬要在功能区内种植苗木,他们上门劝说了好多次都没有用。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功能区里有些农民不肯种粮食,政府只能通过做思想工作进行说服,导致政府牵涉精力过多和功能区内“插花田”的出现。
这种情况在以散户为主的功能区内尤为突出。如杭州市余杭区10个功能区中9个是以散户经营为主,共涉及农户2242户,面积10063亩,大户面积2568亩,仅占25%。该区余杭镇农办工作人员向记者坦言:“散户的思想工作很难做。”由于效益不是很高,散户的冬种积极性不大,使得粮食功能区内复种指数、规模经营程度、机插面积比例等均受到一定影响。而在宁波市鄞州区的5.86万亩功能区内,即使是90%的土地属于大户经营,但是新技术的推广仍然不易。“很多大户仍按老习惯种粮。”区农技服务站站长杨筠文告诉记者,不少大户已形成了多年的传统种植习惯,要改变只能循序渐进。
更为关键的是,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虽然涉及农业、农机、水利、电力、交通、国土等众多部门,但目前大多是农业部门在唱“独角戏”,对功能区建设工作的整体推进十分不利。因此,有不少专家也呼吁,政府应牵头成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领导小组,以农业部门为主,各部门配合,共同推进功能区建设。同时要明确省、市、县、乡四级政府职责,将功能区建设列入政府考核内容,敦促各级政府引起高度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