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6岁的云南镇雄人郑某,因犯盗窃罪两次被浦江法院判刑。但郑某不知悔改,春节前夕,他又因盗窃落网了。荒唐的是,他面对民警说纳闷:“这次我拿的是贼赃,黑吃黑也犯法?”
去年12月份的一天,郑某的老乡罗某(已判刑)等人找上门来,要他开车去运别人偷来的货。原来,罗某之前一直和盗窃团伙的头目于某等人混在一起,还多次参加盗窃作案,因此知道于某一伙藏匿赃物的地点,这次罗某打算当一次“黄雀”,独吞这批货。郑某想,既然是运货,应该不会出问题,就同意了。
之后,郑某开着租来的汽车和罗某、周某、黄某(均已判刑)赶到浦江县浦南街道金星村。正巧,于某等人正忙着把一些用编织袋装的东西往该村的赵某家搬。他们怎么也想不到,此时正有人盯着这些“战利品”。过了一会儿,于某等人离开了现场。罗某、郑某等4人偷偷地撬开了赵家的后门,将于某等藏在屋内的29袋水晶钻全部抬到了郑某的汽车上。
据查,这29袋水晶钻价值6000余元,是于某(已判刑)等人当晚从浦江县黄宅镇智勇村朱某家盗窃的。
目前,该案在进一步审理中。 (彦 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