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1月1日,中共中央发出第一个关于“三农”问题的“一号文件”。文件明确指出包产到户、包干到户或大包干“都是社会主义生产责任制”。
1983年1月,《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正式颁布。从理论上说明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在党的领导下中国农民的伟大创造,是马克思主义农业合作化理论在我国实践中的新发展”。
1984年1月1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一九八四年农村工作的通知》,强调要继续稳定和完善联产承包责任制,规定土地承包期一般应在15年以上,生产周期长的和开发性的项目,承包期应当更长一些。
1985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第四个“一号文件”—《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的十项政策》,取消了30年来农副产品统购派购的制度,对粮、棉等少数重要产品采取国家计划合同收购的新政策。
1986年1月1日,《关于一九八六年农村工作的部署》,肯定了农村改革的方针政策是正确的,必须继续贯彻执行。
2004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成为改革开放以来中央的第6个“一号文件”。
2005年1月3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要求,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稳定、完善和强化各项支农政策。
2006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这份“一号文件”显示,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将迈出有力的一步。
2007年1月2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下发。文件要求,发展现代农业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要用现代物质条件装备农业,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农业,用现代产业体系提升农业,用现代经营形式推进农业,用现代发展理念引领农业,用培养新型农民发展农业。
2008年1月3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正式公布。文件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业农村工作的总体要求,一是按照统筹城乡发展要求,切实加大“三农”投入力度;二是继续巩固、完善、强化强农惠农政策。
2009年2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呈现四大新亮点,即农民种粮支持力度再度、加大加大力度解决农民工就业问题、农村民生建设重点投向5个领域和农地流转强调进一步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