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版:要闻

现在开始,农贸市场里蔬菜必须要有“出生证”了

杭州率先立法实施蔬菜质量追溯管理制度

  本报讯 (见习记者 陈鎏琰)近年来,杭州市十分重视蔬菜等农产品安全监管,《杭州市蔬菜农药残留监督管理条例》(修订案)(以下简称《条例》)于上月底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后,杭州市于12月11日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宣传贯彻这一《条例》。
  据了解,这是我省首次用地方立法的形式规定蔬菜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制度。杭州市农业局负责人告诉记者,此次《条例》的修订,对于规范蔬菜生产、提高蔬菜质量安全有重要意义,今后,这种追溯制度将逐步扩展到全部食用农产品的安全管理上,并将实行追溯码管理。
  根据杭州市的这一《条例》规定,杭州的蔬菜生产者、经营者要对其生产、经营的蔬菜质量安全承担责任,对提供的蔬菜出具统一的追溯凭证,并附具相应的产地信息、产品合格信息、经营者信息等,如不出具或伪造凭证,将被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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