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D1版:农机化

60年,农机化这样走过

  •   通讯员 骆健民 本报记者 俞廷尚
      60年,光辉岁月弹指一挥间;60年变革,谱写了无数华美的乐章。60年来,我省农业装备水平和农机化水平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农业耕种基本告别原始的人力、畜力作业阶段,正在向大面积农业机械化迈进,农业机械化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作出了卓越贡献。
      一组数据,见证了60年来我省农机化发展的骄人业绩。截至2008年底,农业机械总动力2345.45万千瓦,百亩耕地拥有农机动力97.81千瓦,比1978年分别增长583.2%和686.3%;机耕率和机收率达71.5%和71.8%,比1978年分别增长20.5%和63.8%;水稻生产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由1978年的19.9%提高到53.9%。
    从12台拖拉机起步
      新中国成立之初,全省只有12台适用旱地作业的拖拉机,农业生产全靠人力、畜力。为改变农业生产力落后面貌,1955年开始,我省从国外引进了链式、轮式等2种类型、29种型号的拖拉机,但是外国货在使用中出现了“水土不服”现象,与浙江耕地要求不相适应。引进的21种型号的轮式拖拉机中,只有英国产的福格森-35型拖拉机比较适于水田耕作,但也存在制动器易进水失灵、驱动轮打滑、导向轮翘头等问题。
      1961年,拖拉机高花纹轮胎的研制成功,有效解决了上述问题,为拖拉机下水田耕作创造了条件。由此,水田型轮式拖拉机成为我省20世纪60-80年代使用的主要机型之一,并实现了本省自行设计制造。
      由于手扶拖拉机对水田有较强的适应性,在国家的大力扶持下,我省在永康和杭州建成了两家手扶拖拉机厂,分别于1968年和1969年正式投产,工农-12型和东风-12型手扶拖拉机成为这一时期使用的主型机。仅1972之后的5年间,全省平均每年新增手扶拖拉机1万台。
      截至1978年,全省三级农机修造网初步形成,建成了地(市)级农机修造厂9个,县级农机修造厂62个。全省共拥有拖拉机89784台,机耕面积1248.68万亩,机耕率达45.3%,机械化耕作水平大大提高。
    小型农业机械唱主角
      随着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农民真正成为发展农业机械化的主体,手扶拖拉机和机动脱粒机等小型农机受到农民欢迎。我省手扶拖拉机和机动脱粒机由1978年的61184台、201928台,增长到1994年的28.4万台和114.887万台,粮食生产的耕作、脱粒两大生产环节基本实现了由改良农具、半机械化向机械化发展的历史性转变。与此同时,小型运输拖拉机也得到高速发展,到1994年,小型运输拖拉机增加到138494台,占当时农村总运输量的75%以上,推动了农村运输业发展,极大地活跃了农村经济。
      为促进小型农业机械发展,满足广大农民生产需要,1979年,我省率先与日本洋马公司合作,引进日本洋马全套农业机械,探索多熟制条件下农机与农艺结合,进行水稻生产机械化的试验。同时,省政府采取有力措施发展地方农机工业,保证了农民购买手扶拖拉机的旺盛需求。
      小型农机具的普及,为粮田适度规模经营带来了契机。1987年,省政府决定在重点产粮区,选择17个工副业发达、劳动力转移比例大的乡镇,进行农业机械化、高产栽培模式、社会化服务“三配套”的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综合试点。通过粮田规模经营与机械化结合,有效提高了机械利用率、劳动生产率和粮食商品率,降低了粮食生产成本。1989年,土地规模经营与机械化试点扩大到全省15个县(市、区),农业机械化由分散经营开始向规模化转变。
      小型农机具的迅速增加,也由此引发了农户对技能培训的需求。到1995年,全省农业机械化技术培训机构达到92所,比1978年增加71所,平均每年培训机手达56091人次,有效提高了农机手操作、维修、管理的技能。
    水稻全程机械化登上舞台
    为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1995年开始,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成为我省农业发展重要工作。
      1996年,省政府号召全省学习推广东阳蔡卢
      “农机+农艺+社会化服务”经验。第二年,国
      务院在北京召开的60个县市农村调研点主
      要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上,充分肯定了“蔡卢经验”。时任国务院副总理温家宝指出:“蔡卢的做法,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具有普遍倡导的意义。”
      蔡卢经验的推广,进一步加快了我省水稻机械化生产进程,联合收割机、大马力拖拉机拥有量由此大幅增加。截至2003年,全省联合收割机拥有量达到12554台,比1995年增加1万多台,收割机械化水平达到49.2%。大马力拖拉机则达到4582台,比1995年翻了近两番。
      水稻全程机械化生产的推进,促使全省各地兴起了农机服务组织建设的高潮。到2003年,全省从事农机化服务的大户25.2215万个,跨区机收水稻面积达到76.37万亩。
    立足大农业 发展大农机
      2004年,《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的颁布实施,为加快推进农机化事业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持。我省因势利导,提出了“立足大农业、发展大农机”的农机化发展思路,采取政策引导、项目支撑、管理强化、机制创新等综合措施,开创了农业机械化工作新局面。
      农机化发展环境不断优化。2004年以来,我省农机化投入不断增加,到2008年,全省用于购置农业机械的资金总投入达18.55亿元,其中各级财政投入4.84亿元。同时,农机化法规政策建设步伐不断加快,《浙江省农业机械化促进与农业机械安全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农业机械化的若干意见》、《浙江省拖拉机报废更新管理办法》、《浙江省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等政策法规先后出台。购机补贴政策、作业环节补贴政策等惠农政策的实施,更为我省农机化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环境。
      新装备新技术推广提速。2005年,我省启动了农机化示范基地建设,目前已累计建成省级农机化示范基地121个,余姚、诸暨、义乌和台州市路桥区成为农业部确定的首批全国农业机械化示范区。依托示范区和示范基地,各地加快推广新型农机装备及配套设施,到去年年底,全省拥有冷藏保鲜库83万立方米、农副产品加工机械20.75万台(套)、设施农业温室28648.80万平方米。尤其是水稻机插技术,2009年完成作业面积突破100万亩,连续五年以翻番的速度递增。
      农机服务社会化加快推进。近年来,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作业公司、农机经纪人等新型服务主体培育加快,到目前,全省农机专业合作社已超过550家,有效推动了农机服务的社会化、市场化、产业化。此外,全省还建立了省、市、县三级农机信息化服务平台,开辟农机网上交易渠道,开设“农民信箱——农机化服务园地”,开通“农机跨区作业服务直通车”,建立农机作业市场信息实时发布制度,有效推进了农机服务信息化的发展。
      农机化管理不断加强。自安吉县2005年成立全省首家公安驻农机警务联络室以来,在省农业厅、公安厅的合力推动下,到2008年底全省70.8%的县(市、区)成立了公安驻农机警务联络室,有效加强了农机动态监管。2006年,我省开始了农机消费维权监督站建设,目前全省已组建成农机质量投诉监督机构36家。
      60年的历程,留下了我省几代农机人奋斗的足迹。今后一段时期,我省农机系统将继续坚持“立足大农业、发展大农机”的思路,加快新装备新技术推广,着力建设一批示范性强、辐射面广、带动力好的省级农机化示范区,继续推动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加快推进农机服务社会化,不断提高农机化发展能力,为推动我省农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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