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近日启动农贸市场活禽及畜禽产品经营资格准入制度,由工商和农业部门联合开展监管。
准入制度对农贸市场的动物防疫条件进行了统一规定。硬件方面,除规定对活禽经营区实施“五个分开”及按要求配备相应设备设施外,每个活禽及畜禽产品经营摊位还必须悬挂检疫证明“亮证牌”。在制度建立和执行方面,对进场检查验收、索证索票、亮证经营、不合格产品退市、凭证分销、购销台账、休市消毒、无害化处理、安全信息公示等,都作了明确规定。该市工商、农业部门负责对全市所有经营活禽及畜禽产品的农贸市场的动物防疫条件进行联合会审和验收,验收结果作为市场名称登记、经营活禽及畜禽产品的依据。对今年年底前未进行验收,或虽经验收但不合格的农贸市场,将不再核定活禽及畜禽产品经营范围。今后农贸市场进行工商登记时,工商部门不再进行“肉禽蛋”笼统登记,而是根据验收结果,统一登记为“活禽经营、畜禽产品经营”。
原验收合格的农贸市场,如被发现动物防疫条件不再符合要求、管理明显滑坡、设施建而不用、制度执行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工商部门将责令其限期整改;屡教不改或问题严重的,将进行处罚,并取消其活禽及畜禽产品经营资格。 (邰 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