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版:综合新闻

海盐:“土地流转经营权证”可抵押贷款

  本报讯 (通讯员 马晓燕聂海峰)日前,海盐秦山镇种植户汤红良用县里发的“海盐县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证”和“他项权证”抵押,当天就从镇信用社拿到了30万元“农钻通”专项贷款。汤红良成为海盐县首位通过“土地流转经营权证”获得贷款的农户。
  拿到贷款的汤红良心情很好,因为有了这笔钱,他前段时间流转来的80亩土地就可进行种植,他的“甜瓜大计”马上就可以实现了。汤红良很有信心:“从山东农科院引进甜瓜,成熟后包装成礼品瓜已在上海育苗,11月中旬成熟,包装成礼品瓜就能进入上海和北京市场了。”
  不过,就在几天前,资金问题成了横在汤红良面前最大的一座山。“种甜瓜,最关键的是要大棚设施。可是前期我已经在土地上投入了将近40万,订好的设施没钱付了,而农业这个东西,迟一天都不行。” 汤红良说。幸好,县里创新方法,他可以用县土地流转中心颁发的“海盐县土地流转经营权证”,到县信用联社进行贷款。
  汤红良只是享受这种新贷款的第一人,接下去,所有打算通过土地流转做规模农业的人都将因此受益。“县土地流转中心是全县唯一的发证和质押登记机关,这就确保了流转土地的有效性、稳定性以及抵押的唯一性,对农民来说,这就像城里人用房产证贷款一样,而对我们金融机构来说,发放贷款就更放心了。”县信用合作联社有关负责人说。
  流转土地经营权可以抵押贷款。海盐县农经局局长蔡其良形象地说:“就像做工业一样,通过抵押贷款,手头虽然只有10万,却可以做30万元的事,这意味着3年的事2年就可以做了,现代农业发展的速度快了,反过来又进一步推动土地流转的加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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