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版:文摘周刊

比起欧洲的“新农村建设”,我们差什么

  北京社科院学者谢方曾多次行走德、法、意、英、瑞士、荷、比、卢、波、匈、捷、奥等国。他发现,和欧洲的“新农村建设”比起来,我国还有一定的差距。
  老欧盟国家人口和总面积约为我国的三分之一,与我国一样他们也具有内部地区经济差异和城乡贫富差别,他们的城镇建设经验对我国目前推进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无裨益。2005年我国制定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战略方针,同年欧盟也把其10年农村建设经验向刚加入欧盟的10个国家推广,制定了它的“2007-2013年农村发展政策”。政策要求城市和乡镇在建设中保留自然传统的乡村风貌。
  比起新房,我国农村更缺乏完善的基础设施。一位我国的城市规划学者在考察欧洲乡村后指出:“我国农村普遍缺乏的不是新房,而是完善的基础设施。”的确,老欧盟国家的农村并没有多少高档的房屋,却拥有相当完善的社区性基础设施:100%的农村实现了集中供水;100%的农村建设了集中的雨水排放系统,住户自备了家庭化粪池和污水处理系统;100%的农村生活垃圾由市政当局集中收集和处理;100%的农村内部道路实现了沙石化,并且设置了路灯和交通安全标志;100%的农村集中居住区内实现农业生产活动与生活分开,集中居住区周边的农业户仍然保留农业生产活动与居住一体的传统方式;100%的农村设置了标准消防栓。
  同时,农村设置基础设施的技术标准均演变成为地方规划建设的法规,诸如“随意乱倒垃圾是犯罪,此类行为将记录在案”的告示。
(据中国网 谢方/文 2009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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