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域狭小的浙江拥有广阔的海域空间,这片蕴藏着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丰富物质资源、空间资源和环境资源的蓝色国土,是浙江解决不断增长的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与日益紧缺的空间、要素、能源供给之间矛盾的希望所在。如何管好、用好这一宝贵资源,让它们可持续开发利用,勤劳聪慧的浙江人一直在积极探索。
海域使用管理成效显著
——海域也能“招、拍、挂”
参照土地“招、拍、挂”办法,根据《海域使用管理法》、《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办法》,浙江率先在全国拟制了海域“招、拍、挂”试行办法。同时,积极开展养殖用海海域使用金征收管理办法的制订和渔业养殖海域占用补偿调研。
——海域使用涵盖各类用海类型
至2008年,浙江的海域使用管理范围已拓展至所有用海领域,近年来更是加大了对围填海项目和养殖用海的管理力度,海域使用管理的重心逐步由纳入管理为主向注重规范管理转变。2008年,全省共有27个省重点项目完成了海域使用审批工作,审批建设填海2669.84公顷,完成了534公顷建设填海竣工验收工作。
——海域有偿使用制度建设取得新突破
2001年,浙江发布《海域使用金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全面规范了海域使用金征收、管理和减免行为。至2008年,全省依法颁发海域使用权证书累计达2912本,确权海域面积100多万亩,累计征收海域使用金11.48亿元。
——海域使用动态监管系统全面开建
近年来,省级及嘉兴、宁波、舟山、温州、台州等5市积极开展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管理系统建设。目前完成的具体工作包括系统建设方案、实施方案的编制与上报;海域使用监控与指挥平台建设;动态监管中心部分仪器设备的配置及省市两级基础数据库建设。
海洋功能区划日趋完善
今年3月9日,省政府正式批准温州市及龙湾、瑞安、洞头、平阳、苍南5县(市、区)的海洋功能区划。至此,全省舟山、宁波、嘉兴、台州、温州等5个沿海市和20个沿海县(市、区)的海洋功能区划(修编)均已获得省政府批准,标志着浙江沿海市、县海洋功能区划的修编工作已全面完成。
海岛综合管理工作迈出新步伐
据初步调查统计,浙江现有无居民海岛2625个,截至今年上半年,全省沿海5个市及所属的有规划编制任务的11个县的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利用规划,均已通过专家评审或当地无居民海岛管理联席会议审查,近期可望报省政府批准后实施。今后对无居民海岛项目开发须进行用岛预审工作。
908
专项调查进展顺利
908专项是“我国近海海洋综合调查与评价”专项的简称,是我国海洋发展史上投入最大、调查要素最多、任务涉及部门最广的海洋环境基础调查和评价工作。目前我省已启动最后一批“浙江省重要海洋资源及其承载力综合评价”等4个908专项评价项目和省级成果集成项目。整个专项工作将于2010年结束。
浙江海域管理大事记
●1997年,组织开展《浙江大比例尺海洋功能区划》编制工作。2001年底省政府批准发布《浙江省海洋功能区划》,在全国率先建立了省市县三级大比例尺海洋功能区划体系。
●2006年10月24日,国务院批复同意《浙江省海洋功能区划(修编)》。
●1998年4月,发布《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办法》。为配合《海域法》的贯彻实施,经修订完善,于2006年9月发布新的《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办法》。
●2002年起开展海域勘界工作,至2006年底,全省5条市际线(含17条市外县际线)和31条市内县际线的勘察划界工作已全部完成,勘察界线总长1616.2公里,勘界工作进入全国先进行列。
●2004年底,启动908专项调查,至2007年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为实现“数字海洋”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