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我国城市建设用地批而未用现象十分突出的问题,国土资源部将进行全面清理。对用地供地率无法明显提高的地区,将暂停建设用地审批受理。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在保增长保红线行动中加快处理批而未用土地等工作的通知》,县级以上地方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对2007年和2008年所有批而未用土地进行逐项核查、逐项登记、分类处理。对批而未用土地的处理,要优先用于扩大内需急需用地项目。省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抓紧办理相关手续。农用地转用批准后,满两年未实施征地和用地的,批准文件自动失效。已实施征地,满两年未供地的,在下达下一年度农用地转用计划时,扣减相应指标。由于项目自身原因造成未供地的,及时调整给急需用地项目。不及时办理供地手续又不愿意调剂的项目,督促用地单位限期办理供地手续,限期开工建设,否则到期依法取消项目用地。
国土资源部要求,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在汇总全省(区、市)批而未用地清理结果基础上,制定分类处理意见,组织具体实施。对批而未用地比例较高的地(市),要加大督促整改力度。到今年9月,对用地供地率仍未明显提高的地区,将暂停建设用地审批受理。
(王立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