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1版:浙江畜牧兽医

为了猪价不再坐“过山车”

我省出台《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调控预案实施细则(暂行)》

  本报讯 (记者 陈小平)近段时间来,猪价持续下滑,后市不容乐观,揪紧了很多养殖户的心。为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省物价、财政、农业等6个部门日前联合出台了《浙江省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调控预案实施细则(暂行)》,将在生猪价格波动时采取相应响应机制。业内人士表示,该调控预案及其实施细则的制定出台,对减缓生猪生产周期性波动幅度,促进我省生猪市场稳定发展,维护生猪养殖户的利益,必将起到积极作用。
  记者从省畜牧兽医局了解到,从总体上看,我省目前生猪产业喜中有忧。一季度,全省生猪存栏1208.50万头,累计出栏肉猪611.20万头,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7.94%和10.17%。其中,能繁母猪存栏133.75万头,比上年同期增长16.50%。预计上半年全省生猪存栏1250万头,累计出栏肉猪1100万头,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2.66%和8.80%。由于总体上供给大于需求,活猪价格持续下跌,活猪每公斤均价已从1月29日的13.93元跌至4月30日的9.45元,特别是因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影响,“五一”期间,活猪价格下跌了1元多,目前猪价较年初已下跌了32.3%,猪粮比价已降至5.5∶1,目前养殖场(户)每头生猪亏损在200元左右。
  而更让人揪心的是,业内人士分析,从全国来看,接下来一段时间生猪出栏将继续增加,预计7-8月将是生猪出栏高峰,出栏量增幅较大,而猪肉消费受金融危机和甲型H1N1流感疫情影响,增长空间有限,甚至会有所下降,因此后市猪价还可能有较大幅度下降。
  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保持生产相对稳定,对维护养殖者利益,稳定我省生猪产业都具有重要意义。此次六部门联合出台的调控预案,将猪粮比价(注:我省采用生猪出场价格与玉米批发价格的比值,相关价格由省物价局发布)作为基本指标,同时参考仔猪与白条肉价格之比、生猪存栏和能繁母猪存栏情况,并根据生猪生产方式、生产成本和市场需求变化等因素,适时调整预警指标及具体标准。根据该预案,我省调控的主要目标是猪粮比价不低于6.0∶1;辅助目标是仔猪与白条肉价格之比不低于0.7∶1;生猪存栏不低于1200万头;能繁母猪存栏不低于120万头。
  当猪粮比价高于9∶1时,生猪价格较高,产业处于高盈利区域。我省将按照有关规定,适时投放政府猪肉储备,以平抑市场肉价,必要时将向城乡低保对象和家庭经济困难的大中专院校学生发放临时补贴。
  当猪粮比价低于9∶1时,预案提出了五种预警情况,并制定了相应的响应等级,详见下图:
  各响应等级对应的措施如下:
  ——当猪粮比价处于9∶1-6.5∶1之间(绿色区域)时,有关部门做好市场监测,密切关注生猪生产和市场价格变化情况。各部门根据职责定期发布生猪生产和市场信息。省级和地方正常猪肉储备主要用于满足应急和救灾的需要。
  ——三级响应:当猪粮比价低于6.5∶1时,省物价局在省人民政府网及时发布生猪市场预警信息,并通过其他媒体向社会发布。当猪粮比价连续6周处于6.5∶1-5.5∶1之间(蓝色区域)时,杭州、宁波、温州市及主销区市、县猪肉储备增加到不低于当地居民7天的消费量(标准为每人每天100克,下同),其他市、县猪肉储备增加到不低于当地居民3天的消费量,并着手做好实施二级响应的前期准备。
  ——二级响应:当猪粮比价低于5.5∶1时,我省将通过财政贴息的形式鼓励大型猪肉加工企业增加商业储备和猪肉深加工规模。当猪粮比价连续4周处于5.5∶1-5.0∶1之间(黄色区域)时,杭州、宁波、温州市及主销区市、县猪肉储备增加到不低于当地居民10天的消费量,其他市、县猪肉储备增加到不低于当地居民7天的消费量。
  ——一级响应:当猪粮比价低于5.0:1(红色区域)时,我省将增加省级猪肉储备。当启动一级响应后,猪粮比价仍然低于5.0∶1(红色区域),而且出现养殖户过度宰杀母猪的情况,能繁母猪存栏仍低于120万头的调控目标时,除国家已明确的对生猪调出大县实施的补贴外,省、市、县财政将对禁养区、限养区外存栏50头以上的自繁自养养殖户(场),按照每头能繁母猪100元的标准,一次性增加发放临时饲养补贴;对从本省境内拥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一级以上种猪场引种的养殖户(场),按每头种公猪100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临时饲养补贴。同时,省商务厅等部门将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措施,稳定猪肉市场供应;完善食品安全体系建设,鼓励猪肉及其制品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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