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2-3版:浙江海洋与渔业

淡水

鱼儿回捕率提高 种群初步恢复

4年放流“存”了3亿元

  放流背景:我省内陆水域有钱塘江、瓯江、曹娥江等8大水系,千岛湖、乌溪江、紧水滩等大中型水库和杭嘉湖地区的外荡、湖泊等,总面积达400多万亩,拥有鱼类235种。但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由于水体污染加剧,加上渔业捕捞强度不断加大、筑坝挖沙等行为,鱼类生存环境和洄游通道被破坏,内陆水域渔业资源严重衰退,许多天然水域经济鱼类种群数量明显减少。例如,名贵鱼类富春江鲥鱼,1958年时野生捕捞量曾达10吨;太湖白鱼、白虾、银鱼等天然经济鱼类资源严重耗竭,已不及10年前的50%。为保护我省内陆水域资源,20世纪80年代,我省就开始进行内陆水域渔业资源的增殖放流工作。
  放流品种:我省内陆水域的主要放流地点为钱塘江、太湖、乌溪江、千岛湖等,放流品种有常规淡水鱼类、银鱼、河蟹等。近年来我省投放的淡水鱼种产量占总产量的比重正逐年上升,目前已超过50%。2007年,在全省内陆水域八大水系的22个县市,放流各类水产苗种9177.26万尾(只、粒),其中,鱼类6558.54万尾,占71.46%;虾蟹758.19万只,占8.26%;甲鱼13.53万只,占0.15%,银鱼受精卵 1847万粒,占20.13%。2008年,我省在内陆水域八大水系的28个县(市、区)放流各类水产苗种12441.1万尾(只、粒),主要放流品种有鱼类、河蟹、甲鱼等17个品种。去年放流的苗种中,名贵土著品种比例有了明显提高,品种上新增加了唇鱼骨、鲶鱼及河虾等,为了提高放流效果,放流大规格冬片鱼种的比例有了提高。
  放流绩效:据统计,2005-2008年我省内陆渔业增殖放流各类水产苗种4.428亿尾(只、粒),资源量可达2.40亿吨,4年产生效益达3.215亿元。经实地采样、社会调查及估算,2006年在全省放流的品种在第二年剩余资源量为1179.8吨,可产生效益约1562.6万元左右;2007年放流的鱼种在当年资源量达7007.39吨,可产生效益7299.63万元左右,投入产出比为1∶9.11。
回捕率逐年提高
  2005年,我省在8个淡水放流区22个放流点,共放流鱼虾蟹11250万尾(只、粒),据调查评估,回捕率达8%以上,资源量2129吨,产生效益达2467万元,投入产出比1∶4.7,取得了初步成效。2006年全省放流各类水产苗种11414.31万尾(只、粒),回捕率达10%以上,产生资源量5899吨,产生效益7813万元,投入产出比1∶9.52。一些原本已绝迹的当地土著鱼类、虾蟹类重又出现。其中瓯江流域的花鳗、香鱼和河蟹,渔获物比例从零分别提高到0.5%、1.2%和10%;钱塘江的花鱼骨在当地水域的渔获物比例从1%提高了6.56%。
增殖放流水平提升
  2007-2008年,我省先后建成了省级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区3个,为加强渔业资源养护管理奠定了基础;种质资源保护区建设启动,已建成省级种质资源保护区1个,为营造鱼类天然种质资源库,促进我省渔业可持续发展创造了条件;资源增殖放流技术进一步规范,结合我省自然水域特点,在开展试验性放流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了放流鱼种的种类、规格、数量以及放流比例、地点等。
渔业种群初步恢复
  经估算,2008年增殖放流的鱼种在放流第一年其资源量可达9000吨左右,效益可达14572.8万元左右,投入产出比为1∶9.2。放流水域渔业种群结构得到初步恢复,丰富了当地水域的物种多样性,水域内生物多样性指数达到了2.2以上。通过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全社会参与和保护渔业资源、保护渔业生态环境的意识,既增殖了渔业资源,又保护了水域生态环境,对促进我省渔业可持续健康发展,丰富渔业资源,促进渔民增收,维护生态平衡起到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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