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余文胜) 近日,我省农机行业以“三项行动”、“三项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年”活动全面展开。省农业厅要求各地,有效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发生。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省农业厅要求各地严格执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牌证有关规定,严把登记、检验、考试、发证关,加强监督检查,杜绝违规办理牌证行为的发生。同时,加强农忙、节假日等重要时段的农机安全巡查,主动会同公安、交通、安监等部门开展以拖拉机为重点的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强化拖拉机路面及矿区、工程施建单位拖拉机的安全管控,确保农机生产安全。
深入开展农机安全治理行动。在近年隐患排查治理取得成果的基础上,扎实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检查、拖拉机安全检测设备检定、拖拉机及驾驶人档案清查、拖拉机交通安全整治、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及农机维修站点清理整顿等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探索建立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经常化,努力从根源上消除隐患,防范农机事故特别是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
深入开展农机安全宣教行动。以“平安农机”建设为载体,继续深化“十个一”平安农机主题宣教活动。充分利用网络、报纸、广播、电视等各种媒体及“农民信箱”平台,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农机安全宣教活动,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着力普及农机安全生产知识,切实增强广大农机从业人员、村民群众和农村学生的安全、法制意识。
加强农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建设。国务院《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有望今年颁布实施。通知要求各地要积极做好《条例》颁布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着手对现行规章、规范、制度、规定等进行梳理。在《条例》出台后,及时进行修订。完善农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度,进一步健全责任体系,完善考核奖励机制,促使农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落实到位。深化“平安农机”建设,启动新一轮“十百千万”创建活动,不断把“平安农机”建设工作引向深入。继续推进公安驻农机警务联络室建设,积极探索向乡镇延伸工作,着力构建起警农合作的农村道路拖拉机交通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加强农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要按照《浙江省农机监理装备配备标准》的要求,加大对农机安全技术检验设备、事故处理勘察设备、安全检查专用车辆、安全宣传教育设备、考试机具、办证大厅等设施设备的投入,努力提高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科技含量,增强农机安全生产的保障能力。
加强农机安全监理队伍建设。要按照农业部印发的《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建设规范》、《农机安全监理人员管理规范》的要求,注重农机安全监理队伍整体素质提升,强化人员培训、考试,实行资格准入。要以规范化建设的标准,创造条件,积极推进农机监理行业标识、标志的使用,树立农机安全监理部门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