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版:综合新闻

流转有补贴金 抛荒上“黑名单”

台州早稻种植面积将比去年增长50%以上

  本报讯 (见习记者 程益新)“我今年承包了4000多亩土地种早稻和蔬菜,其中1000亩是去年的抛荒地,年租金50-250公斤稻谷。”近日,仙居县种粮大户龚玮在忙着整理秧田。他今年不但可以享受种粮补贴,还能拿到土地流转补贴。
  龚玮说,在国家种粮扶持政策鼓励下,把抛荒土地都租来种早稻,不但能实现连片生产,降低生产成本,还能减少劳动力,一个人可以同时管理100亩土地,全程机械化生产。他告诉记者,只要附近有土地,他都愿意流转过来种植粮食。
  据了解,台州市为切实解决土地流转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出台了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政策意见,市、县(市、区)两级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土地流转专项资金,对当年新增连片流转土地面积200亩以上、流转期限在5年以上的,一次性给予每亩100元补助;连片流转土地面积100亩以上并用于发展粮食生产的流入户(粮食生产专业合作社),一次性给予每亩100元的补助;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组建的、内部章程制度健全、运行规范且入股面积达到300亩以上的土地股份合作社,一次性给予2万元补助;对工作业绩突出的乡(镇)、村等土地流转中介服务组织,给予一定的工作经费和奖励。
  为了增加早稻面积,台州市还实行耕地抛荒“黑名单”制度,杜绝耕地全年性抛荒,减少季节性抛荒。凡因耕地抛荒问题被市级以上主流新闻媒体曝光并经核实的,或全年性连片抛荒耕地面积5亩以上的乡镇,将被列入耕地抛荒“黑名单”,暂停农用地转用报批。
  双管齐下,收效明显。台州去冬今春减少全年性抛荒2867亩,减少季节性抛荒51360亩,今年早稻种植面积预计比去年增长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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