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7版:农民信箱

A政策解读

食品安全法6月1日起实施

  在“三鹿事件”发生近半年后,备受关注的食品安全法在日前闭幕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获高票通过,并将于今年6月1日起实施。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信春鹰表示,因涉及到每一个公民的利益,食品安全法的通过可谓是“五年磨一剑”。现在通过的食品安全法在分段管理无缝隙衔接、各部门各司其职,并且要依法承担责任方面,做了非常重要的规定。首先,卫生行政部门承担综合协调职责。同时,由质监部门负责生产环节的监管、工商部门负责流通环节的监管、食药部门负责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管。在分段监管的基础上,还规定国务院成立食品安全委员会。
  针对在此之前我国食品管理存在着许多不同的标准,比如有质量标准、卫生标准,各个部门都分头制定自己相关标准这一问题,信春鹰表示,食品安全法中明确规定,“把所有涉及食品安全的标准都统一为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这对我们国家食品安全的管理是非常有利的。”
  三聚氰胺、OMP……针对这些近日被媒体频繁曝光的字眼,信春鹰表示,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国家对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实行许可制度,没有经过许可的,不可以作为添加剂来添加。申请许可首先要经过风险评估。同时,又进一步规定,食品添加剂应该在技术上确有必要,而且经过风险评估证明安全可靠。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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