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徐碧芳)“我打算再申请一笔扶贫小额贷款,把来料加工规模做大。”磐安县九和乡新周村低收入农户陈生土近日把申请表交到了乡政府,信心十足地说,去年底他贷款1万元添置了7台高速缝纫机,发展来料加工业,不但解决了夫妻俩的就业问题,还为村里低收入农户提供了就业机会,“扶贫小额信贷不用担保、不用抵押,财政还给贴息,真正为我们低收入农户创业壮了底气。”
记者近日从省农办获悉,扶贫小额信贷是我省专门为低收入农户量身打造的金融产品,它以财政扶贫资金为支持,按照“小额流动、有偿使用、持续发展”的原则,由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发放给低收入农户,帮助他们发展生产,自主创业,增加收入。我省26个欠发达县(市、区)和台州市黄岩区、金华市婺城区、兰溪市有关乡镇的低收入农户,“扶千名人才、促千村发展”计划培养的农民大学生,5200个低收入农户集中村的集体经济组织以及带动低收入农户发展生产的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扶贫合作社)、种养专业大户、来料加工经纪人等可享受此项信贷服务。单户最高可贷5万元,农民大学生创业项目最高可贷10万元,其他最高不超过20万元。贷款期限则根据农业生产的季节特点、生产经营项目周期和综合还贷能力等灵活确定,一般为1年以内,最长不超过2年。在贷款期限内,省财政对低收入农户、农民大学生贷款按基准利率的60%贴息,对其他贷款对象按基准利率的40%贴息。
符合条件的贷款对象可向乡镇或县(市、区)扶贫办提出申请,并按要求填写贷款金额、用途等,经审查后由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合作银行)发放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