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D1版:浙江农机

我省精心组织实施购机补贴政策

  本报讯 (记者 俞廷尚)今年中央财政安排我省的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达到2.4亿元(其中宁波市0.2亿元),比2008年翻一番多。为用足用好这笔资金,省农机局召开全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省农业厅副厅长赵兴泉在会上指出,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重点抓好四项工作,确保实施好今年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严格政策操作。要严格执行国务院“三个禁止”的要求,严格按照《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规范管理,阳光操作,认真落实补贴机具竞争择优筛选制等五项制度。各级农机管理部门不得擅自指定经销商;不得违反规定程序确定补贴对象;不得将国家和省级推广目录外的产品纳入补贴目录;不得向农民和企业以任何形式收受任何额外费用。
  强化监督检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的督导检查,落实督查任务和责任。省里将不定期开展重点抽查,一旦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将严肃查处。对发生问题的县,至少3年内不再安排补贴资金和有关农机化促进工程项目。对参与违法违规操作的经销商,将永久取消经营补贴农机产品的资格。对参与违法违规操作的生产企业要及时取消产品目录资格,不得参选今后的补贴机具选型。
  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多渠道、多形式宣传补贴政策,让广大农民了解政策和补贴程序,使农民知晓实施方案和补贴目录,确保补贴政策操作过程透明,自觉接受农民、企业及社会监督。要大力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成效、经验、做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关心补贴政策实施的好局面。加强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统计报送工作,及时了解进展,动态掌握情况。
  加强组织协调。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多个部门和多个环节,任务重、要求高。各级农机主管部门要细化工作措施,协调部门关系,完善政策配套,确保补贴政策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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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的负面影响日益加深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将有力地拉动农村消费需求,可以减少农民一次性购机投入,增强农民支付能力。据有关专家测算,1元中央补贴资金可带动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自主投入3.54元,2.4亿元中央资金可直接拉动农村内需达8.5亿元。此外,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带动下,农机企业积极推进科技创新,强化技术改造,提升生产能力,加快产销对接,增强了发展潜力和发展后劲,拉动了农机工业的持续发展,带动了农机服务业及其相关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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