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嫣嫣 通讯员 王建松
作为扩内需、保增长的措施之一,国务院决定今年大幅度增加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规模,从去年的40亿元提高到今年的100亿元,其中安排我省2.4亿元(含宁波0.2亿元)。为实施好今年的购机补贴政策,近日,省农业厅和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2009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的实施意见》。记者昨天就有关情况采访了省农业厅新闻发言人、副厅长赵兴泉。
记者:如何确保2.4亿元中央资金用足用好?
赵兴泉:在当前宏观经济背景下,中央加大农机补贴力度,有利于拉动农村内需、带动农机工业及农机服务业发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所以,落实好今年的购机补贴政策意义重大。
为让补贴资金落到实处,农民得到实惠,我省将采取十二项措施推动补贴政策实施。一是扩大补贴机具范围。突出粮油及十大农业主导产业,尽量将农业生产急需的各种机械装备纳入补贴范围。补贴机具种类由去年的10大类32种扩大到今年的10大类59种产品。二是扩大补贴对象范围。补贴对象由原来的本省籍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扩大到今年的本省籍农林牧渔民(含农场职工)、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合作社、村经济合作社等),以及取得当地工商登记的奶农专业合作社、奶畜养殖场所办生鲜乳收购站和乳品生产企业参股经营的生鲜乳收购站。三是放宽购机补贴数量限制。鼓励工商企业(社会资本)投资兴办农机作业、租赁等服务组织,取消农机(粮食)专业合作社等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可享受补贴的购机数量限制。四是鼓励农机报废更新。对本省籍拖拉机报废后购买补贴产品目录内的农业机械,补贴标准再追加10%(单机追加补贴限额1万元)。五是提高补贴标准。对购买水稻插秧机及其配套设备、烘干机等有利于推广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的机械装备,在中央补贴标准30%基础上再提高30%,补贴额度达60%,提高补贴标准所需资金由省、县两级财政配套解决。六是保证政策实施时间。今年较去年提前2个月出台购机补贴政策,从而保证农民有更多的时间选购农业机械。七是简化农民申购程序。对需求量大、销售价较低的小型农业机械,允许农民申请后即时签定购机补贴协议,简化操作程序,减少中间环节。八是加快资金结算进度。加快中央补贴资金结算进度,减轻农机生产企业和经销商资金周转压力,争取做到每2个月结算一次。九是减轻地方财政压力。加大对经济欠发达地区财政扶持力度,省财政配套补贴资金比例由原来的60%提高到70%,县(市、区)财政配套比例由40%降低为30%。十是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加强农、林、渔等各部门协调沟通,努力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购机补贴政策实施。十一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组织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周活动,上下联动,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全面宣传购机补贴政策,让全社会尤其是广大农民更好地了解政策。十二是强化政策实施督导。加强对各地政策实施工作的指导和督查,确保政策实施到位。
记者:今年补贴目录中没有标明机具的销售指导价,只标示补助额度。请问如何监管补贴机具销售价格?
赵兴泉:根据农业部文件要求,今年继续实行补贴机具最高销售价管理办法,但不在补贴目录上向社会公布,只作为各级农机管理部门后台价格监管依据。补贴产品目录只公布机具补贴标准。在确定补贴机具价格时,入选补贴产品基本配置变化不大的,按该产品2008年度销售价执行,原则上不得上涨;配置变化较大或2009年新增加的产品,视配置变化实际情况,参照同类别同配置产品价格,重新核定该产品最高销售价,企业不得高于最高承诺价销售。
记者:今年补贴机具范围比较宽,如何让农民选购到自己最需要的农机?
赵兴泉:今年购机补贴产品目录通过《农村信息报》、“浙江农业信息网”、“浙江省农机化信息网”等渠道公布,同时印制《浙江省2009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目录》和《浙江省2009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宣传画》下发全省。各地都将开展广泛的政策宣传活动。农民可以通过我省公布的年度补贴产品目录,或直接到所在县(市、区)农机管理部门、所在乡镇咨询,选择购买。
记者:如何申请购机补贴,要注意哪些事项?
赵兴泉:今年中央补贴资金规模扩大,农民朋友在购买农机时特别要注意以下事项:一是必须向当地乡镇农机管理部门申请,与县级农机管理部门签订购机补贴协议。二是必须到由省农业厅确定公布的补贴机具经销商处购买。三是购机时必须向经销商提交购机补贴协议。四是中央补贴资金由经销商垫付,农民朋友只需支付扣除中央补贴金额后的机具差价款。五是购机后必须及时上牌办证,接受农机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记者:农机售后服务有什么措施?
赵兴泉:在补贴产品选型时,要求企业对售后服务等作出书面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切实履行“三包”服务的有关要求;在作业季节接到用户反映质量方面的问题后,在24小时内到达作业现场;企业维修服务中心有充足的零配件供应能力,并保证有一定数量的零配件储备量;免费进行技术培训;对产品销售区域做出承诺,确保供货和售后服务。
为了加强社会各界对补贴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的监督,省农业厅在“浙江农机化信息网”上向社会公布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咨询电话:0571-86757689,86757983;补贴机具质量举报投诉电话:0571—86757110。随时接受政策咨询、质量投诉和情况反映,确保农民利益。
记者:补贴机具在监管上有哪些措施?
赵兴泉:政策规定对享受财政补贴的农业机械,2年内不得擅自转卖、转让或跨省域出租。违反规定的,将收回补贴资金。防止补贴机具转卖、转让或出租,我们主要采取了五项措施:一是明确监管责任。各地农机主管部门要承担起补贴机具日常监管职责,及时掌握补贴机具的在用状况。二是建立补贴机具档案,按一机一袋一档要求建档,方便督促检查。三是对享受财政补贴的农业机械进行统一编号,并在明显部位做喷漆标志。四是对享受补贴的拖拉机(12马力以上)和联合收割机上牌发证,每年由农机管理部门进行年检审。五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大对各地补贴政策落实情况的督查,确保政策落到实处,农民得到实惠。
记者:怎样确保购机补贴实施到位?
赵兴泉:农业(农机)部门承担了购机补贴具体操作工作,为保证政策顺利实施,要始终坚持公开、公正、农民直接受益的原则,严格程序,规范管理,阳光操作。严明工作纪律,提高政策操作水平和工作效率,确保购机补贴政策落实到位。概括说就是要严格做到“三个禁止”,落实“五项制度”。“三个禁止”即严禁地方保护主义,不得采取不合理政策保护本地区落后生产能力,严禁借扩大农机购置补贴之机乱涨价,严禁强行向购机农民推荐产品。“五项制度”指补贴机具竞争择优筛选制、补贴资金省级集中支付制、受益对象公示制、执行过程监督制、实施效果考核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