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版:要闻

壮大农业组织的必然选择

——三论实施“六大提升行动”

  本报评论员
  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是农业生产力的重要组织部分,是建设现代农业的关键支撑力量。台州一个乡镇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今年以来柑桔出口量已超过邻近一个地级市同期的总出口量;丽水山区一位竹农参加技术培训后,30亩竹笋的年收入从不足万元猛增到了两万多元……实施农业主体提升行动,发展壮大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提升主体的素质和能力,是多么重要、多么紧迫!
  实施主体提升行动,既是化“危”为“机”的当务之急,又是发展农业的长远之计。农业经营收入、非农产业收入、资本经营收入同时受到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增收困难“三碰头”,使今年成为我省农民增收形势最为严峻的一年。要克难攻坚,归根到底要依靠主体力量。主体强则经营活,机制灵则转型快。发展现代农业靠政策、靠科技,而政策的落实、科技的应用,最终要靠农业主体的努力。当前,农业主体规模偏小、素质偏低、经营偏散、实力偏弱的现状,与发展现代农业的要求不相适应。必须按照产业化经营的思路,坚持内部提高、外部引入、整合优化相结合,改造优化现行主体,培育壮大新型主体,增强主体的生产经营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奠定农业转型升级、科学发展的组织基础。
  实施主体提升行动,要花大力气培育职业农民,解决素质偏低的问题。要加强技能培训和学历教育,提升传统农民素质;引导有志于农业、年纪较轻、文化程度较高的农民,通过扩大经营规模,转化为专业大户;要鼓励外出务工农民、个体工商户返乡从事农业,引导大中专毕业生、城市居民、科技人员创办农业经营实体和家庭农场。新型农民的加盟,主体结构的改善,必将为农业发展增添朝气和活力。
  实施主体提升行动,要花大力气发展农民合作组织,解决经营偏散的问题。要引导农业龙头企业、种养销大户、科技示范户、基层农技人员等牵头组建专业合作社,规范和完善合作社内部管理和分配,增强凝聚力和生命力,吸引更多农户参加;要继续组建合作社联合会,促进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增强抗击风浪、拓展市场的能力。
  实施主体提升行动,要花大力气壮大农业龙头企业,解决实力偏弱的问题。要广泛开展招商引资,引导工商企业投资兴办农业企业;要支持成长性好、发展潜力大的农业企业,加强技术和产品创新,提高参与市场竞争的水平;要通过品牌嫁接、资本运作,引导同类中小企业资产重组、抱团合作,组建农业“联合舰队”,加快升级改造。要引导培训农业龙头企业尤其是加工型、外向型龙头企业,做大做强企业品牌,延伸产业链,扩大农产品内销和出口。
  实施主体提升行动,要花大力气创新经营机制,解决规模偏小的问题。要加快土地规范有序流转,广泛推行“龙头企业+合作社+专业农户”模式,推行订单生产,促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要构建组织多元、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农业服务体系,形成以服务促合作、以合作带服务的良性机制,营造先创业带后创业、推动全民创业,先致富带后致富、实现共同富裕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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