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农业部办公厅印发了《农业机械维修合同(范本)》(以下简称《合同范本》),以减少农机维修过程中发生的纠纷,规范农机维修市场。
《合同范本》对农机维修过程中的故障情况、维修项目及经费概算、交付与结算、维修变更、维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规定,并附有一张维修清单。同时,按照《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要求,《合同范本》规定了整机或总成的修理质量保证期为3个月。
农机维修质量纠纷错综复杂,既有承诺修理项目的纠纷,又有维修技术质量纠纷,还有收费纠纷,而且涉及的纠纷费用动辄成千上万元,因此,托修方与承修方事前签订规范的书面维修合同,明确规定维修项目、修理费用,显得尤为必要。 (范云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