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金茹 通讯员 支炳义
2008年,中央财政设立现代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以优势特色、高效生态为主要内涵的现代农业发展。这是财政部门落实强农惠农的政策,创新财政支农方式、推进财政支农资金整合的重大举措。日前,本报记者就我省贯彻落实财政支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政策及如何管好用好财政资金,充分发挥现代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引导示范作用,采访了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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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中央财政设立现代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对我省现代农业发展有哪些重要意义?
答:主要有两方面的意义。从资金扶持的内容看,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对于我省农业主导产业发展来说,是难得的机遇。通过专项资金这一平台,加快培育形成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产业覆盖面大、对农民增收效果明显的特色优势农业产业带和产业区,有利于我省发展壮大农业主导产业、提升现代农业发展水平。
从资金扶持的方式看,中央财政以设立现代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为契机,进一步加大支农资金整合力度,把相关的专项资金整合进现代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中,有效做大了资金盘子,增强了扶持力度,充分体现了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同时,现代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改变了以往专项资金申报、立项的扶持方式,将项目立项权限下放,实行资金切块下达、地方自主立项、项目实施方案上报备案的形式。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既是对财政支农管理水平的检验,也是对财政支农能力的考验。
问:我省落实财政支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政策,主要有哪些举措?
答: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迅速、全面落实中央财政支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政策的精神。按照财政部会议精神和省政府领导的重要批示,结合浙江特色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和农业主导产业发展实际,我省2008年确定了蔬菜和淡水养殖两大产业为2008年重点扶持产业。在中央财政安排我省1.15亿元资金的基础上,我省整合了特色优势农产品基地、农业产业化、种子种苗工程、百万亩标准鱼塘建设、高效生态渔业和小型农田水利等省级财政支农资金6700万元,统筹用于这两大产业,并在规定时间内圆满完成了项目申报工作,及时将项目实施计划和补助资金下达各地。
二是全面启动省级现代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扶持政策。借助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资金的平台,省财政整合特色优势农产品基地、兴林富民、高效生态渔业、欠发达地区开发性农业和小型农田水利等省级支农资金1.11亿元,设立省级现代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各地稳定发展粮油等战略产业,加快发展农业主导产业,因地制宜发展新兴产业。
问:我省如何加强制度建设,切实管好用好现代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让它充分发挥使用效益?
答:财政支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工作,既关系到财政支农改革的成效,也关系到财政支农惠农政策的巩固和加强,因此,管好用好现代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责任特别重大。扶持产业确定后,根据财政部出台的《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省财政厅及时会同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局等部门联合制定了《浙江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和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具体明确资金扶持范围、支持对象和环节、资金使用、项目申报和立项、项目实施管理及资金使用监管等内容,为加强和规范专项资金的管理提供了制度依据。
近期,中央有关现代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的考评办法即将出台。我省将根据该办法,制定符合浙江实际的具体考评办法及操作程序。我省已将2008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安排的项目列入省级重点农业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范围,并将认真组织绩效评价工作,以更好地推动我省各地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升现代农业发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