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年底,一份长达数百条的民营小企业湘涟公司《请客送礼日记》在网络上曝光,湖南娄底涟源市这家烟花爆竹销售公司8个月内的每日送礼情况展现在世人面前。办烟花爆竹批发部的经营许可证及营业执照,送礼近30万元,批发部升级注册成为湘涟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请客礼高达100多万元,送礼涉及到税务、工商、安监、公安等多个部门36名干部——
送礼欲罢不能
“送礼日记”的记录者之一毛石坚原来在湖南娄底涟源市荷塘镇有一个小门市部,兼营烟花零售。2004年11月时,涟源市只有日杂公司拥有烟花鞭炮经营许可权。由于本镇烟花批发点给的价只有3%利润,而隔壁镇则有10%,毛石坚到隔壁镇进了3000多元的货,但是,这批货却被警方扣押。刚好,此时周迪凡在毛家做客,毛石坚便请周迪凡找其在司法局任职的哥哥周迪轩,一番请客送礼之后,货要了回来。经此一役,毛石坚确定了一个新目标——获得一个不受日杂公司限制的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
恰好这一年,烟花爆竹转由安监局管理。2005年2月1日,周迪轩打来电话,要毛石坚带上1.5万元和周迪凡一起去城区找他。拿到钱后,周迪轩将钱分装入5个红包,一个5000元,一个4000元的红包,还有3个2000元的红包。其中在蓝天酒家送涟源市安监局的一名局长5000元,送安监局的一股长4000元,其他3个2000元的红包给其他一些周迪凡和毛石坚不知道姓名的领导干部。
从这一天开始,送礼不断。周迪轩负责找各个相关部门领导干部请客送礼,周迪凡和毛石坚两人则干脆住进了周迪轩家,当周迪轩去跑关系需要钱的时候,就让他们俩去取钱。“我们两人睡一张床,一直住到7月份。”
毛石坚说,当时他和周迪凡都是欲罢不能。为了方便今后计算,他们拿出一个本子,周迪凡出的钱由毛石坚签字认可,毛石坚出的钱由周迪凡签字认可,而记账者则是中间人周迪轩。由此,一本空前详实的“送礼日记”形成了。从事后纪录来看,基本上每一天都有送礼,其中一个月只有4天没有送礼纪录。仅仅是两人提供给记者的日记上,就至少有105次送礼纪录。
外人鲸吞公司
2005年3月15日,烟花爆竹批发部的经营许可证办了下来,3月18日,营业执照也办了下来。此时,毛石坚送礼日记上的花费已经达到19万元,而周迪凡也接近8万元。
批发部法人代表为周迪凡,股东三人:周迪凡和毛石坚各占37.5%股份,而周迪轩妻子陈爱民则以监事的名义占有25%股份。陈爱民这份股为空股。注册成为一个公司成为新的目标,新的一轮送礼又开始了。
2005年4月28日,批发部升级注册成为湘涟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拥有涟源市仅有的两个经营许可证之一。据毛石坚纪录,这一番运作使得他的请客送礼花费达到41万元,而周迪凡也超过10万元,两人为此投入52万元。新公司登记的股权结构也发生了重大变化:注册资金80万元,其中陈爱民28万元,周迪凡26万元,毛石坚26万元。陈爱民成了董事长。
周迪轩夫妇彻底把持了湘涟公司。由于夫妇俩对烟花爆竹行业以及企业经营都缺乏经验,在他们的掌控下,公司经营陷入混乱和困顿。
承包者陷困境
这个时候,周建明也被周迪轩卷入送礼浪潮。周迪轩原来在周建明所在的茅塘镇担任过团委书记,周建明至今仍称他为“周书记”。2006年5月,周建明凑了30万元入股,2006年12月,他与陈爱民签订合同,承包5年经营权,交了30万元押金。
周建明首先需要的是一张运输许可证,但去公安局办烟花爆竹运输证十几次都办不下来——陈爱民卡住了公章且打了反招呼。周建明找到了上一级的娄底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碰见一刘姓支队长,得到回复:只要是合法承包者,就可以办运输手续,而且不要花什么费用,更不要请客送礼。这名支队长甚至还专门为此事为他们组织召开股东大会,试图解决根本问题。但是,由于陈爱民、周迪轩拒不参加,也不提供公章,运输手续仍然没有办成。
周迪轩、陈爱民显然是有目的的。果然,2007年2月7日,琏源市公安局宣布将周建明拘留10天,原因就是“非法运输”。由于拘留期限最后一天就是大年初一,“为了提早一天出来团圆过年,周迪轩夫妇要走了我4万多元走关系。”从拘留所出来后不久,周建明的承包经营权就有名无实了。周迪轩夫妇重新拿走了经营权。
36名干部收礼
2007年11月,娄底市纪委接到省纪委发出的督办函后,安排涟源市纪委初查。12月15日,办案人员基本掌握了所涉及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违纪问题。12月17日,娄底市纪委常委会决定,再次给涉案的36名党政机关工作人员4天自查自纠的时间。办案人员介绍说,在这一规定时间内,多数涉案人员先后向专案组作出了说明,主动上交违纪款共计42770元。但是仍有少数涉案人员没有按要求进行自查自纠,陈爱民也到北京找多个部门上访,称没有行贿送礼。之后,收受钱物数量较大的娄底市安监局副局长童国辉,安监一科科长王主安、娄底市安监局办公室副主任袁兴国、琏源市安监局局长戴新年、副局长李雄奇、培训股股长曾宜华等受到了撤职、降级、开除党籍、留党察看等处分。另有30名收受礼金礼物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娄底市纪委认为,由于涉案金额小,收受礼金礼物在1000元至7000元之间,又在自查自纠期间主动清退了收受钱物,不予立案。
(摘自《中国青年报》 志杰 洪克/文 2008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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