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以农村土地经营权入股设立公司的尝试,将画上休止符。
重庆市农委日前透露,重庆下一步拟以专业合作社为基础,探索新的农地承包权与经营权的分离改革。“过去土地入股的公司,全部改制成专业合作社;不规范操作的,全部规范。新发展的,则严格按照专业合作社法运行,成熟一家,发展一家。”重庆市农委法规处处长成世坤表示。
据透露,重庆拟发展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有股权单一、生产要素合作、股份混和、股权转租及股份参与五种模式。
股权单一。是针对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以土地经营权入股后,按生产在家、服务在社、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方式,组建专业合作社。
生产要素合作。是指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除以土地经营权入股,还可以劳动力、农用设备、设施、技术、资本入股,成立专业合作社,实行要素合作。
股份混和型。是指农村土地经营权与社会资本紧密结合。即各类社会经济组织,通过章程规定的程序,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在农业专业合作社内设置专门的股权。
类股权转租。即专业合作社内部,代表农民的一方股东,将股权出租给社会资本经营。“一个专业合作社内部,农民一方土地经营权评估下来是5000万,他们将其转包给社会资本一方的股东经营,同时明确第一年分红多少,第二年多少,有个逐渐递增的比例。”成世坤举例。
股份参与模式。即专业合作社与社会资本方联合经营。“农民单纯以土地经营权成立合作社,社会资本是另一方,双方签订合作协议,有点像过去的‘公司加农户’。”成世坤解释。
这几种模式,都在农民的经营权与社会资本之间划分了清晰的界限。成世坤称,原来组建一个公司,带来一系列问题,最重要的是风险没有办法控制。“专业合作社当然也有一定风险,但农民不会失去承包地,而且我们对风险的评估、预警、控制也在加强,正在建立相关制度。”
(摘自《21世纪经济报道》 吴红缨/文 2008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