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经6年的修改、考证、审查、批准,《金华猪》国家标准修订版(GB/T2417-2008)日前正式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布。新标准的发布将为金华猪的保种、选育和生产等提供重要依据。
金华猪原产于当时金华地区金华县的孝顺、澧浦、曹宅,东阳县的画水、湖溪,义乌县的义亭、上溪和东河等地,是我国著名的优良地方猪种之一,具有皮薄骨细,肉味鲜美,成熟期早、繁殖率高等特点,是适于腌制优质火腿的肉脂型品种。新标准实施后,预计金华市每年按标准饲养的金华猪达10万头,可实现产值1.4亿元。
为使金华猪生产标准化,当时的国家标准总局于1981年3月1日发布了《金华猪》国家标准,但随着科技的进步及人们对金华猪要求的提高,原标准对金华猪部分特征特性描述已不适应金华猪现状。比如,原标准中饲养水平未列出营养推荐量,影响到了人们对金华猪的全面了解,同时也影响了金华猪的规范化饲养;又比如,原标准中没标明金华猪肉质指标,这对金华火腿原料质量保障带来了不利影响。
据了解,这次《金华猪》标准修订,将为提高金华猪饲养的科技含量,提高金华猪猪肉品质,增强金华猪市场竞争力起到积极作用,同时可带动当地种植、饲料、食品加工和销售等行业的产业发展。 (陈彬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