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在河南开封市尉氏县朱曲镇黄鸿村三组,60多岁的屈女士和老伴老黄正在做家务,发现门缝里塞进来一封“信”。
屈女士看到“信”正面写着儿子黄明华(化名)的名字,左下角显示有“悬赏通缉令”五个大字。没等老伴过来,屈女士就晕倒在地上。老黄一看,也捂住头,蹲在地上,念叨着儿子出事了。
在郑州某物流公司打工的黄明华接到老家的电话后,立即往回赶。进门后,他打开信封,发现里面其实是郑州一家房地产公司的广告。上面写着“悬赏通缉”,左右两侧分别有3个人头素描,“很像通缉犯”。广告是让黄明华推荐周围的有钱人买房,推荐成功就奖励2000元的家用电器。
黄明华说,郑州某房地产有限公司在未取得他同意的情况下,通过非正常渠道获得其家庭住址并向其寄发信件,侵犯了他的隐私权。而公司违法对其发布“通缉令”,给他及其家人造成了极大的精神痛苦和损害。近日,他已诉诸法律,要求该房地产公司公开向其道歉,消除不良影响,恢复名誉并赔偿
精神抚慰金等。
(摘自《河南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