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3版:政策资讯

经营农家乐优惠政策多多

  为使农家乐这一农村新兴产业又好又快发展,我省加大了对农家乐的扶持力度,特别是对“低收入农户集中村”从事农家乐休闲旅游业的从业人员将进行免费培训,对他们兴办的农家乐将进行免费宣传推介。
  记者从省农办了解到,我省已制定政策,优先将具有发展农家乐休闲旅游业条件的村庄列入“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切实增加卫生、安全设施的供给,逐步完善农家乐休闲旅游业条件的公共服务和保障体系。要求有关部门优化服务,在证照办理等方面给予支持。金融机构要积极为农家乐经营单位提供信贷支持,通过“信用村、镇、户”评定、金融产品创新和提供金融服务等多种形式,帮助解决农家乐休闲旅游业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需求,并在贷款利率上给予适当优惠支持。
  省里要求各地按照“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合理布局、和谐发展”和“合理开发、永续利用、保护耕地”的要求,科学制定发展规划,合理开发农家乐特色资源。引导各地从当地独特的自然生态资源、民俗文化、产业特色、经济条件和市场需求等实际出发,按照三次产业整体推进、协调发展的要求,大力发展农业观光型、休闲度假型、民俗文化型和美味佳肴型农家乐,逐步形成“一村一品”、“一户一特”的发展格局。
淳安 九项政策扶持农家乐
  1、简化审批手续。工商、税务、卫生、环保、消防、公安等有关职能部门应根据联审意见主动、快捷、优质地为农家乐经营户和乡村旅游企业办理相关证照。
  2、降低收费标准。各有关部门对乡村旅游项目办理证照费用应按最低标准收取,对农家乐证照费用原则上实行零收费。
  3、给予用地扶持。鼓励利用农户私有住房、集体或国有闲置房屋发展乡村旅游。对农家乐经营户因现经营面积不够,可审批临时用地。
  4、奖励示范典型。凡被评为县级优秀农家乐经营户的,一次性给予奖励3000元;凡被评为县级农家乐特色村、休闲观光农业示范园区(点)的,一次性给予奖励5万元;凡被评为县级“乡村旅游工作突出贡献乡镇”的,一次性给予奖励10万元;凡被评为市级、省级、国家级农家乐特色村、休闲观光农业示范园区(点)及省级旅游强乡镇、省级旅游强村的,除上级奖励外,县按照不同级别给予一次性配套奖励,市级奖励 10万元,省级奖励15万元,国家级奖励20万元。
  5、实行税收优惠。新开办的休闲观光农业园区(点)、乡村旅游景区(点),经县乡村旅游办认定,自生产经营年度起,前五年由财政部门安排相当于该企业当年度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地方收入留存部分资金全额予以奖励;第六至第十年由财政部门安排相当于该企业当年度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地方收入留存部分50%额度的资金予以奖励。农家乐经营户按个体工商户缴纳相关税费,经营户个人所得税按照餐饮服务业中最低征收率征收。
  6、扶持宣传促销。把乡村旅游纳入千岛湖大旅游宣传范围内。鼓励乡村旅游中心积极参与市场宣传促销,对组团参加省、市、县统一组织推介促销活动的,每个参展摊位给予50%的摊位费补贴(一年一个单位最高不超过1万元)。鼓励乡镇、村挖掘乡村特色产品优势和乡村民间民俗文化,举办各类旅游节庆活动,县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予以补助。
  7、补助规划经费。对科学编制乡镇乡村旅游规划或村级旅游规划的(须事先经县乡村旅游办公室认可同意),其规划编制费给予50%的补助。
  8、鼓励合作经营。引导和扶持乡村旅游发展重点乡镇、村,建立乡村旅游服务中心,鼓励实施“中心+农户”的形式,对农家乐实行统一分配、统一结算、统一宣传,创出农家乐品牌。对按“中心+农户”模式运作、作用发挥明显、正常经营2年以上的乡村旅游服务中心,一次性给予2万元的奖励。
  9、提供信贷服务。农家乐经营户1万元以下的小额贷款,采用“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的管理办法,凭“两证”(小额农户贷款证、身份证)即可取贷。10万元以下的贷款采用“个人申请、多户联保、周转使用、责任连带、分期还款”的管理办法。对农家乐经营户的上述贷款,县财政按照其贷款利息的50%给予贴息奖励。贴息奖励由农家乐经营户提出申请,由所在乡镇乡村旅游办公室报县乡村旅游办审批后,办理贴息奖励手续。
长兴 给农家乐“开小灶”
  近年来,长兴县“农家乐”得到快速发展,已成为旅游休闲度假的新“亮点”。为进一步支持农家乐做大做强和蓬勃发展,长兴县多措并举,通过服务、政策、资金保障等措施,促进农家乐发展。
  一是开“办税服务直通车”,走绿色通道。畅通办证办税流程,缩短办税环节,优先办理,优化服务。在行政许可范围内,对符合条件的经营业主主动、快捷、优质地为其办理相关证照;主动为其提供政策咨询服务、部门沟通服务和办税技能辅导。
  二是开“政策扶持新干线”,走高速通道。对获得“农家乐”认定并授牌的经营户3年内按政策规定返还证照办理的相关规费,税收按县得部分全额补助。对规模较大、具有较强带动作用的“农家乐”综合经营户,可申报农业龙头企业,经审定后,在政策上享受农业龙头企业同等待遇。
  三是开“资金保障专列”,走VIP通道。县财政设立“农家乐”发展专项资金,每年安排专项资金100万元,主要用于“农家乐”发展布局规划、重点区域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补助,对“农家乐”协会的扶持,对“农家乐”的改造、宣传促销的补贴及对有规模、上档次、效益好、带动能力强的“农家乐”经营户的奖励。
宁波 对市级农家乐示范点实行动态管理
  宁波市按照自愿申报、逐级认定、公平公正的原则,认定市级农家乐休闲旅游示范点。并实行动态管理,一年一定。
  据了解,市级农家乐示范点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实行规模经营,年接待游客2万人次以上,直接吸纳农村就业人员20人以上;点内环境整洁,基础设施良好,主干道硬化率达70%以上,垃圾集中收集率和污水处理排放率达100%;各项制度齐全、管理有效,休闲内容丰富等。对经营业绩、管理水平、服务档次下降等达不到认定条件的进行摘牌处理,自摘牌之日起一年内不得重新申报。
(本版稿件由农办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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