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负债累累、步履维艰到生态社会效益凸显、经济效益蒸蒸日上,丽水市白云山生态林场走的是一条以人为本,创新机制,综合开发,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丽水市白云山生态林场原为丽水市实验林场,创建于1927年11月,是我省最早建立的四个国有林场之一,1992年获准建立省级森林公园。近年来,林场先后进行了以承包、租赁经营和减员增效为主要内容的管理创新,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至2005年底,全场仍有230名职工,其中在职和待岗职工71名,离退休和精减退职人员156名,其他3人,负担十分沉重。按原有的模式,林场不仅承担生态建设职能而且要自负盈亏,发展步履维艰。
从2006年开始,针对林场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在积极调研的基础上,丽水市林业局积极向省林业厅和丽水市委、市政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在市政府和各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于2006年11月通过了林场改革方案。
改革方案确定了林场为公益性质,经费由财政保障,职工为事业身份,退休人员进入社保,房改政策完全到位等内容,处处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宗旨。林场改革方案确定后,为防止部分干部职工思想有波动,林场不仅成立了改革工作组,抽调懂政策、精业务、操作能力强的干部,形成强有力的领导班子,还组织召开林场改革动员会,甚至建立了一对一的谈心制度,化解林场职工顾虑,使改革落到实处。
根据改革方案,该林场由原来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改为准公益性事业单位,增挂“丽水白云森林公园管理处”牌子,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确定事业编制36名,经费全部由财政保障;对林场未参加房改的82户职工,全部都享受市政府的房改政策;对156位离退休人员、精减退职人员和遗属,从2007年1月起,由社保中心统一发放离退休费和生活补贴、地方性补贴等统筹外待遇,彻底解决了他们的后顾之忧,减轻了林场负担;确定林场原有资产收益仍归林场所有,用于解决41名富余人员的生活补贴及社保统筹。
2007年6月,中国林场协会会长沈茂成专程到丽水调研,认为白云山生态林场这种以人为本的改革模式符合现代国有林场改革方向,非常值得各地学习借鉴。 (任佳佳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