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版:文摘周刊

专家建议在农村实行普惠制养老金制度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董克用教授日前表示,在农村老龄化进程加快的形势下,我国现行农村养老体制已明显力不从心。他建议,我国农村可试行普惠制养老金制度,由国家每年给65岁以上的老人一定的现金补助,用以保证其基本温饱和医疗需求。董克用认为,这笔支出目前我国各级财政完全负担得起。
  据了解,我国农村现行养老保障体系引入了城镇社会养老保险的规则,基金以个人缴费为主,集体经济辅助,国家提供政策扶持。农民达到退休年龄 (规定为60岁)后,可领取养老金。但是,1998年后,参加农村养老保险人口持续下降。“这种倒退就证明它是不适合农村的。”董克用说,“农民的收入主要来自季节性的农产品收获,缺乏社会保险所要求的稳定的收入来源,这使城市的社会保险制度在农村很难复制成功。”
  董克用表示,普惠制养老金制度首先是反哺农村的需要。其次,通过国家转移支付的方式,在农村实行普惠制养老金制度,是对国民收入的再分配,有利于缩小城乡收入差距。此外也减轻了进城农民的负担。
(摘自《中国青年报》 滕兴才/文)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