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大法学院王锡锌、沈岿、陈端洪3位教授,收到了北京市发改委和市交通委对《公开首都机场高速路收费信息的申请》的答复。答复中,只明确表述了机场高速的投资总额及4年来的通行费收入,未对教授们提出的“贷款总额和收费资金去向”这一核心问题给予直接答复。
该答复的不答复,避重就轻,避实就虚,这种选择性答复,看起来颇为“高明”——既答复了申请人,避免贻人口实,又无关痛痒,不伤筋动骨。
值得警惕的是,选择性答复并非孤立。这折射出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诸多顽疾和阻碍。在许多政府官员看来,老百姓申请政府信息是没必要的,甚至觉得老百姓申请政府信息就是在给自己添麻烦或者找刺,于是,就采取措施予以回绝。
因此,要打造透明政府、推行阳光执政以及充分确保公众的知情权乃至其他利益,国家只是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在此基础上,出台有效的责任追究机制,同时将政府信息的确认标准充分予以细化。
(摘自《中国改革报》 大丫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