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加强畜禽产品安全监管
随着北京奥运会的日益临近,在省指挥部的统一部署下,我省各地纷纷采取措施,切实加强了动物疫病防控和畜禽产品安全监管,以确保奥运会期间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不发生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武义县畜牧兽医局成立了加强奥运期间动物及动物产品监管领导小组,并在县乡两级动物防疫监督所建立了重点场所防疫监管人制度。该县还规定每月20日为采血采尿送检日,各乡镇监督分所须在规定时间内将血样尿样送达县监测中心统一检测,县畜牧兽医局也会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人员下乡抽样监测。
为确保检测到位,又能降低检测费用,衢州市衢江区则采用一个乡镇集中检测三个月的方法,也就是在一个乡镇集中三个月时间,对全乡所有出售大猪进行尿样检测,做到“一栏一检测”,经快速检测合格后,方出具检疫证明。
杭州市上城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召集全区各农贸市场经理和市场畜产品安全专管员举行了《动物防疫法》培训暨农贸市场畜产品安全会议。区商贸旅游局与各农贸市场经理签订了“保障奥运期间动物及其产品安全责任书”,各农贸市场还签订了“杭州市动物及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桐庐县畜牧兽医局以规模饲养场和生猪定点屠宰场为重点,组织执法人员开展了奥运期间动物卫生及动物产品安全专项检查,共检查生猪定点屠宰场和规模饲养场36家,抽取养殖环节和屠宰环节生猪尿样78份,未发现违规现象。 (本报综合报道)
关于确保涉奥畜产品质量安全的倡议
各位会员,全省畜牧业生产经营者:
北京奥运会即将举行,保证奥运期间动物卫生和畜产品质量安全,不仅仅是政府的事,也是每个畜牧业生产经营者应尽的义务和责任,更关系到行业自身的生存和发展。为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奥运会、残奥会的顺利召开,同时也为了每个生产经营者的长远利益,本协会向全体会员、全省畜牧业生产经营者发出如下倡议:
一、自觉遵守《畜牧法》、《动物防疫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配套管理办法,严格自律措施,依法安全生产。
二、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准则,严格实行标准化生产,健全和完善以质量安全为核心的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开展强制免疫、疫病监测、日常消毒、合理用药、无害化处理、药残检测采样及养殖档案记录等工作,建立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管理体系,全面提高生产管理水平。
三、严格按照《兽药管理条例》、《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及农业部公布的《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和《饲料添加剂允许使用品种目录》的要求,规范使用兽药、饲料添加剂,严禁使用合成类固醇类、β受体激动剂、糖皮质激素以及玉米赤霉醇等兴奋剂类物质及其它禁用品,绝不在养殖中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兽药,严格执行休药期的规定,认真学习兽药安全使用知识,保证用药安全。
四、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奥运期间动物卫生及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讲诚信、守信誉、严自律,提倡公平竞争、文明经营,以奥运会为契机,全面提升我省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奥运会成功举办作出应有的贡献。
省畜牧产业协会二○○八年六月十三日
关于确保兽药饲料产品质量安全的倡议
各位会员,全省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者:
北京奥运会即将举行,保障奥运期间动物产品安全是每个饲料、兽药企业应尽的义务和责任。为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奥运会、残奥会的顺利召开,同时也为了广大兽药、饲料生产经营者的共同利益,本协会向全体会员,全省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者发出如下倡议:
一、自觉遵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配套管理办法,严格自律措施,依法安全生产。
二、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准则,严格按照兽药国家标准、《饲料标签标准》和《饲料卫生标准》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要求组织生产。
三、严格生产过程控制,完善以质量安全为核心的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从原料进厂、生产加工、出厂销售到售后服务的产品全过程质量追溯体系,坚决做到不合格原料不进厂,不合格产品不出厂,并严格实行不合格产品召回制度,全面提高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四、严格按照《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及农业部公布的《饲料添加剂允许使用品种目录》生产、经营、使用饲料添加剂,严禁使用合成类固醇类、β受体激动剂、糖皮质激素以及玉米赤霉醇等兴奋剂类物质和其它禁用物质,绝不任意扩大饲料药物添加剂在饲料中的使用范围和用量,严格执行休药期的规定。
五、兽药生产经营企业要积极参与“优质兽药出厂,放心兽药入户”活动,认真学习并积极宣传兽药安全使用知识,提高广大养殖场(户)安全用药意识和能力,保证用药安全。
六、讲诚信、守信誉、严自律,提倡公平竞争、文明经商,共同规范我省兽药饲料市场,实现兽药饲料产业与养殖业和谐发展,为奥运会成功举办作出应有的贡献。
省饲料与动物保健品协会二○○八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