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工程”本是国家帮助农村转移剩余劳动力、免费培训农民工造福农民的一项福利工程,却被一些人利用作为骗取国家拨款的“摇钱树”。近日,江西省分宜县法院对骗取国家拨款的朱卫国作出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5万元。
朱卫国投资注册开办了一家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并自任校长。2006年5月朱卫国与分宜县“阳光工程”办公室签订了转移3000名农村劳动力培训协议,其中重点培训1850人,非重点培训1150人。2007年年初,因未能完成上年度的培训任务,朱卫国找到“阳光工程”办公室的工作人员黄某某(另案处理),请其帮助编造培训专业和培训人数等资料,虚报培训人数177人,骗取国家拨款28320元。
(据中国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