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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省政府进一步加大对水稻病虫统防统治扶持力度,对参加植保合作社统防统治服务的农民实行补贴。
根据有关规定,凡参加本省植保合作社统防统治服务的种粮农民都可享受该项补贴政策,补贴环节为水稻病虫统防统治作业环节,按种植面积每亩补贴40元。补贴资金由省级与县(市、区)级财政按不同比例分别承担:对经济欠发达地区和海岛县,补贴资金由省财政承担 60%,县(市、区)财政承担40%;其他地区由省财政承担40%,县(市、区)财政承担60%。
对水稻病虫统防统治作业环节的补贴,将通过向种粮农民发放统防统治作业券方式进行,统防统治作业券由县级植保主管部门按统防统治按种植面积核拨给乡镇,由乡镇责任农技员发放给种粮农民。
(本报记者 王美华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