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陈小平 通讯员 吴新民
全国性生猪供应偏紧导致猪肉价格一路上扬,引起了社会各界对生猪产业的广泛关注。为保障和稳定市场供应,进一步做大做强我省畜牧业,不久前,省政府发布了《关于大力发展现代畜牧业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份广受业内人士关注的文件,对当前我省现代畜牧业建设有怎样的意义?有哪些值得关注的内容?日前,省畜牧兽医局局长张火法接受了记者专访,并就该《意见》作了解读。
《意见》指明了我省畜牧业发展方向
记者:众所周知,省政府专门就某一产业出台一个文件殊为不易。您觉得省政府的这个《意见》,对我省畜牧产业发展有哪些意义?
张火法:近年来,我省畜牧业持续快速发展,综合生产能力不断增强,在促进农民增收的同时,有效保障了城乡居民的畜产品消费需求。去年,我省畜牧业产值达到330亿元,占大农业产值的22%;农村居民人均畜牧业收入达到347元。可以说,畜牧业已成为我省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高效生态农业的中轴产业,对进一步优化我省农业结构、促进农业增效具有重要作用。但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譬如,我省目前的畜牧业区域布局、产业结构、养殖与流通方式、政策保障体系等与现代畜牧业发展要求仍不相适应,畜禽养殖用地、动物疫病、养殖污染等瓶颈制约进一步凸显。
省政府的《意见》,给我们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发展现代畜牧业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工作重点。《意见》的出台,对于引导和促进各级政府和部门进一步统一思想,认真履行职责,共同推进我省现代畜牧业朝着生态、高效方向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意见》明确了我省畜牧业发展目标
记者:对于今后一个时期我省畜牧业的发展,《意见》构画了怎样的蓝图?
张火法:《意见》提出,到2010年,我省要力争肉类产量达到180万吨以上,禽蛋产量50万吨以上,奶类产量35万吨以上,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23%以上,猪肉等主要食用畜产品自给率达到80%以上。为此,今后一段时期,我省必须着力构建一个完善的现代畜牧产业体系,其中,最突出的就是要抓好两个“优化”:优化畜牧业区域布局和产业结构。
大家知道,尽管我省畜牧业发展总体水平较高,但区域布局仍不平衡,浙北一些市县养殖密度高,而西部、南部的丽水、温州、台州等部分地区畜牧总量相对较少,尤其是生猪自给率偏低。为改变这种状况,近年来,我省先后实施了畜牧业“西进东扩”战略、“山区海岛兴牧富民工程”等。此外,虽然近年来我省畜牧业在推进产业化发展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但发展的总体层次还比较低,绝大部分以基础养殖为主,畜产品精深加工等比例较小,产品附加值较低,抗风险能力较弱。
为进一步做大做强我省畜牧产业,下一步,我省将深入实施畜牧业“西进东扩”发展战略,稳步发展生猪产业和奶业,大力发展优质家禽和草食动物,加快发展特色畜禽。在畜牧主产区,要着力培育20个畜牧产业强县,建成一批优质畜产品生产和加工基地;在山区、丘陵地区,继续深入实施“山区海岛兴牧富民工程”,加快发展生猪、奶牛适度规模养殖和特色畜牧业,着力培育一批畜牧产业强镇(乡)。丽水、温州、台州等生猪自给率较低的地区,要突出发展生猪规模化生态养殖,进一步提高猪肉自给能力。同时,要大力支持发展畜产品加工业,加快培育一批高成长型的畜产品加工企业,并努力使其成为国家和省级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到2010年,力争全省畜产品加工业与畜牧养殖业产值之比达到3∶1,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
《意见》确定了实现目标的途径
记者:对于如何顺利实现上述目标,《意见》提出了哪些举措?
张火法:要实现上述目标,《意见》确定了实施途径,即积极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这里包含着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是大力发展农牧结合生态规模养殖。按照畜禽排泄物与周边环境消纳能力相适应的原则,推进农牧结合和畜禽排泄物资源化利用,支持畜牧主产区建设畜禽粪便收集处理中心,全面推广沼气技术。支持发展商品有机肥产业,逐步试行有机肥补贴制度,引导农户使用有机肥,促进畜牧业与种植业、农村能源等相关产业协调发展。到2010年,全省力争新建200个省级现代化规模养殖示范场和畜牧生态养殖示范小区,带动各地新建1000个规模生态养殖场(小区);规模场养殖污染得到全面治理,排泄物利用率超过85%。大中城市要在郊区(县)建立标准化、生态化生猪养殖基地,保持必要的养猪规模和猪肉自给率。除畜牧禁养区外,凡是符合生态环境功能规划和环境保护要求,并有配套治污设施的规模养殖场都应允许发展畜禽养殖。
二是广泛推行标准化生产。引导畜牧养殖、加工和经营单位建立健全标准化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实施畜禽养殖档案及标识制度,逐步建立畜产品从产地环境、投入品、饲养过程到市场销售的全程监控系统和质量可追溯体系。在规模养殖场全面推行无公害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不断提高畜产品标准化生产水平。
三是积极推进产业化经营。大力扶持发展饲料生产、畜禽养殖、畜产品加工于一体的大型畜牧业产业化经营组织,积极推行“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等产业化经营形式,大力支持发展订单畜牧业,不断健全龙头企业与畜禽专业合作社或养殖基地农户利益联结、风险分担的运行机制。鼓励发展畜禽专业合作社,引导其开展标准化服务、品牌化经营、规范化管理、技能化社员建设,进一步增强发展带动能力。到2010年,力争全省70%以上的规模养殖场(户)参与产业化经营。
四是加强畜产品品牌建设。进一步健全品牌畜产品培育、发展和保护机制。依托优势畜产品产业带和骨干龙头企业,推进品牌建设。到2010年,力争培育省级以上畜产品品牌50个,品牌畜产品产值和市场占有率明显提高。
《意见》提出了实现目标的支撑
记者:就我省目前的畜牧业发展状况来看,政策等方面的软环境不错,但基础设施、环境、市场、疫病等方面的压力依然不小。如何保证以上举措顺利实施,最终实现我们的目标,《意见》提出了哪些保障措施?
张火法:我们的实践已越来越多地证明,现代畜牧业发展,离不开科技进步。对此,《意见》明确提出,要大力推动畜牧业科技进步,一是要深入实施畜禽种苗工程。进一步加强绍鸭、湖羊、金华猪、嘉兴黑猪、仙居鸡、萧山鸡等我省优质地方品种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积极支持畜禽新品种引进和培育。继续扶持发展一批种畜禽场,鼓励组建“育、繁、推”一体的种畜禽集团,重点完善生猪、家禽、奶牛、兔和肉羊良种繁育体系,提高种畜禽质量水平。健全家畜人工授精网络,不断提高供种能力和改良水平。“十一五”期间,省财政继续安排专项资金支持畜禽种苗工程建设、优良地方畜禽品种保护开发和畜禽良种推广。二是要加快科技创新和技术推广。积极引导和支持畜禽养殖、畜产品加工和饲料兽药龙头企业建设科技研发平台,健全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科技创新体系。重点支持饲料生产、畜禽良种选育、生态规模化养殖、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精深加工等关键技术研发。积极组织和鼓励科研院所、龙头企业和畜牧业合作组织开展畜牧兽医技术推广服务。广泛开展农民养殖技能培训,深入实施科技入户工程,提高畜牧业生产科技水平。
为了保证上述举措能够顺利实施,《意见》还提出,要优化畜牧业管理和服务,对畜牧兽医工作体系建设、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重大动物疫情防控、规范畜产品市场秩序以及优化信息服务等提出了明确的扶持措施和要求。
《意见》用“真金白银”破解发展瓶颈
记者:我省建设现代畜牧业,前景值得期待,但困难也无法回避。《意见》怎样破解发展过程中遇到的一些困难?
张火法:对我省当前的现代畜牧业建设来说,的确尚有很多困难,最突出的就是资金投入和畜牧业用地。从这个层面来说,《意见》的含金量还是很足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增加对现代畜牧业的投入,一方面是增加资金投入、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另一方面,明确提出了要妥善解决畜牧业"用地难"问题。
根据该《意见》,省财政将安排专项资金,扶持山区、海岛发展特色畜牧业。各级政府将动物疫病预防、监督、扑灭经费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经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农业综合开发等相关支农资金应大力支持畜产品加工业。继续清理畜禽养殖和屠宰加工环节不合理收费,认真落实有关扶持畜牧业的税收优惠政策,降低生产成本。新建和引进的畜产品加工项目在报批中涉及的有关行政性收费,经权限部门批准后,可予以减免。将牧业和挤牛奶机械纳入购机补贴(贴息)范围。养殖场(户)及畜牧小区养殖用电按农业生产用电收费标准收取。金融机构要根据畜牧业发展特点,加强和改进对畜牧业的服务,合理简化贷款手续,创新贷款抵押和担保机制,积极给予符合信贷原则和贷款条件的养殖企业贷款支持。进一步完善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制度,有效满足养殖农户的信贷需求,支持发展畜禽规模养殖。逐步扩大畜牧业政策性保险范围,鼓励保险公司发展多形式、多险种的畜牧业保险业务,鼓励畜牧行业协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兴办民间合作互助保险。各级政府要积极开展畜禽合作互保的试点工作,切实增强畜牧业抵御风险能力。
为落实畜牧业用地,《意见》明确,各级政府应优先安排畜牧业用地,根据"农牧结合、节约土地"的原则,按照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要求,将规模生态养殖场(小区)用地纳入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立的畜禽养殖场(小区)用地,按农业用地管理。鼓励合理利用荒山、荒地、滩涂等发展畜禽养殖。对列入禁养区内限期搬迁的畜禽养殖场,各级政府要帮助落实新场址,并按规定给予相应补偿。这些规定的出台,将有助于破解我省规模养殖的用地瓶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