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
15
星期六
总第005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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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亿元土地出让金用在农民身上有多少
土地出让总价款自2006年增长三成,创下历史性的7676.89亿元以后,2007年再度大幅增长。据国土资源部财务司提供的数据,2007年1-11月底,全国土地出让总价款为9130亿元,同比增长58.9%,2007年全年将接近万亿元。
这个巨型蛋糕,农民到底能分到多少?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王小映博士等专家,对四川成都市新都区、安徽桐城市、江苏昆山市三地的土地出让金分配问题做了专题调查。调查组发现,工业用地出让的增值收益扣除征地管理费后,用于农业和土地开发的比例,在中国西部最高为45%,东部最低是29%;而经营性用地出让的增值收益中,用于农业和土地开发的比例只有10%到25%。
农民在土地出让中的利益无法得到充分保障,引起了中央高层的高度关注。2007年温家宝总理在中央党校新农村建设省部级专题研讨班讲话中郑重提出:“政府征用土地出让收益主要用于农村”。紧接着,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闭幕后,温总理在答记者问时进一步宣布:“占用农民的土地要给予应有的补偿,土地出让金主要应该给予农民。”
尽管对于土地出让金这块大蛋糕应主要分给农民,背后有中央高层领导的全力支持,以及有国务院要求地方政府至少要拿出“土地出让金纯收益”的15%,专项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红头文件,但业内人士表示,鉴于目前土地出让金属于预算外资金,且它的收缴、统计、使用和管理都极为粗放、随意,并涉及到多重博弈。因此,如果不把土地出让金纳入预算管理,不对现有土地进行彻底的产权变革,那么,政府关于土地出让金流向农村,实现土地出让金主要给予农民的目标,执行上仍有相当大的困难与阻力。(摘自《杂文报》 吴睿鸫/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