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版:要闻

我省给粮农再发大“礼包”

■种植早稻每亩直接补贴20元 ■稻麦种植20亩(含)以上大户每亩补贴增至20元 ■良种补贴每亩提高到10元 ■每50公斤早籼稻收购价不低于75元 ■农机购置补贴规模扩大;“农机作业券”每亩提高到40元

  本报讯 (记者 金茹)我省给广大粮农再发大“礼包”。日前,省政府出台有关粮食生产的补贴政策,安排2亿多元资金用于粮食补贴,比去年增加近1倍。
  为进一步加大对粮农的扶持,今年,我省将首次实行早稻普惠制补贴,只要是早稻种植者,省财政都会按实际种植面积给予每亩20元的直接补贴;提高对种粮大户直补标准,只要是全年稻麦种植面积在20亩(含)以上的种植大户、杂交稻制种基地农户和被农业部门认定为运作管理规范的粮食专业合作社社员,省财政将按实际种植面积给予每亩20元的直接补贴,比去年增加了10元;对种植省定水稻主导品种的粮农,良种补贴将从去年的每亩5元提高到10元。
  今年,我省继续执行国家出台的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每50公斤早籼稻收购价比去年提高5元,增至75元,并规定中晚籼稻不低于76元、粳稻不低于79元。储备粮收购价外补贴标准也相应提高,其中省里委托金华、衢州两市收购的提高到每50公斤9元,其他地区提高到每50公斤7元,均比去年增加了2元。
  农业先进适用技术和新型农机的应用,为我省农民增收立下了汗马功劳。2008年,我省将进一步完善农机购置和作业补贴政策,加大对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力度,特别是对农机购置扩大了补贴规模,范围从粮食生产机械扩大到主导产业、设施农业等列入购置补贴目录的农业机械;并进一步提高粮食生产机械化作业环节补贴标准,对本省应用水稻机械化插秧作业或接受植保合作社服务的农民,继续以“农机作业券”的形式补贴,补贴标准则从去年的每亩20元提高到了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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