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版:综合新闻

为了您的安全

千万别抢捕“潮头鱼”

  本报讯 (通讯员 沈达) 农历正月十六属钱塘江大潮汛时节。中午刚过,在钱塘江海塘海宁丁桥、盐官、老盐仓段,各镇派出的专职海塘安全巡查员准时上塘巡查,严禁沿江农民下塘抢捕潮头鱼。
  进入2月份,随着钱塘江江面涨沙增加,钱塘江畔出现了惊险一幕:一些沿江村民每天随潮奔跑,手拿长柄网兜下江抢捕“潮头鱼”。海宁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关注,要求沿江各镇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防止因抢捕“潮头鱼”而引起不可预测的群发性伤亡事故。钱塘江沿线各镇都建立了专职安全管理队伍,每3至5公里安排1人进行巡查和宣传教育,对下塘捕鱼、游泳、观光等行为进行劝阻。
  目前,海宁市正在通过加强宣传引导、完善警示设施设置、增设警示牌等多种形式,向沿江市民和外来人员告知潮水的不可测性以及下塘的危险性,并动员公安部门加入海塘安全管理。对于现场劝阻无效的,公安部门、沿江各镇和盐官景区等将采取果断措施,坚决防止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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