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老汉外出散步,被邻居小狗惊吓摔倒在地,经医院抢救不治身亡。死者家属将小狗的主人告上法庭。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日前终审判令小狗的主人赔偿死者家属医疗费、误工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 21万余元。
据介绍,67岁的退休干部老毕平时身体不佳,2006年7月的一天,老毕散步时摔倒,送往医院急救时死亡。老毕之妻称当时许某遛狗没有拴狗链,狗追扑老毕,导致老毕在转身驱赶狗的过程中摔倒在地。事发后,老毕家属作为原告将狗主人许某一家三口告上法庭,要求赔偿。但狗主人认为,老毕的死亡与小狗没有直接因果关系。为此,老毕家属向法庭提供了多名邻居的证言加以证明。法庭在审理过程中发现,小区监控录像能够反映出老毕倒地时有向北侧急冲的动作等。
法院认为,因老毕自身患有多种疾病,此次损害与其自身身体状况有一定关联,故应当减轻许某承担的民事责任,许某应按70%的责任比例赔偿老毕死亡所造成的合理经济损失。
(摘自《晚霞报》 李京华/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