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3版:浙江林业

江 山

稳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成效】江山市张村乡左坑口村大尖坑村民小组,全组44户农户守着5000多亩山林,却一直难找致富门路,村民生活较为贫困。为了摆脱贫困,44户农户决定整体搬迁下山脱贫,却又苦于没有资金。去年7月,江山市林权管理中心,为该村民小组成功流转了3715亩山林,使其立即拥有了639万元资金,彻底解决了该组农民下山脱贫没有资金建房的难题。【背景】江山市现有林用地210万亩,其中林地面积188.8万亩,森林覆盖率67.1%,是我省重点林区县(市)之一。该市自2006年被列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市以来,在完善二轮延包,明晰森林、林木和林地产权的基础上,开展了以集体林权流转、林权抵押贷款为重点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一年多来,全市流转集体森林、林木和林地达126宗,面积15663亩,流转交易金额2017.6万元;为流转大户办理林权抵押贷款登记业务6笔,协助流转大户累计办理林权抵押贷款795万元。【做法】1、开展林权流转试点。2006年4月,江山市在峡口镇率先开展林权流转试点工作。通过调查,制定出《江山市峡口镇森林、林木和林地流转试点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和方法步骤。并召开了全镇森林、林木和林地流转试点工作动员大会,消除群众的思想顾虑。同时,在组织实施过程中,遵循“依法、有偿、自愿”的原则,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设置了流转交易程序,实行“公开、公平、公正”流转。同年9月,峡口镇柴村、明珠、大石前和新周4个村的4块集体山场按规定程序成功对外流转,从而为全市集体林权的规范流转积累了经验。
  2、稳步推进试点扩面。一是出台政策,完善制度。先后出台了《江山市森林、林木和林地流转管理办法(试行)》、《江山市森林、林木和林地流转实施办法(试行)》等政策性文件,对林权流转的交易程序、方法和步骤进行了规范。二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对集体森林、林木和林地流转,其资产评估总值在10万元以下的流转项目,经市林业部门审核同意后,由属地乡镇招投标中心进行招标流转,资产在10万元上的,则必须由市林权管理中心组织招标流转。而对于农户责任山和自留山的流转,其林地只需经原集体所有权人同意,就可由农户自行自由流转。三是放活经营,畅通渠道。对森林、林木和林地流转,采取承包、租赁、拍卖、招标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进行。森林、林木和林地流转后,只要符合相关规定,流转受让方还可以将其再流转,从而极大地调动了广大群众的参与积极性。
  3、切实抓好各项改革。首先积极探索林权抵押贷款,初步建立了市林业部门与信用联社分工协作的林权抵押贷款机制。为有效防范金融风险,市林业部门还向市信用联社履行“两个承诺”,即承诺在抵押贷款期间抵押人所抵押的产权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予发放采伐许可证、不予办理转让变更手续;承诺抵押人如无力还贷时,经过相关程序,抵押人的资产合法转移给抵押权人后,由林业部门帮助抵押权人将森林资源资产尽快变现。目前,江山市信用联社共向林权流转大户办理林权抵押贷款795万元,其中去年就达545万元。其次是成立评估机构。第三,注重因势利导。对流转面积达1000亩以上的经营大户,在采伐指标上给予一定倾斜,激发广大林农和工商业主参与森林、林木和林地流转的热情。 (江 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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