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4版:文摘周刊

鱼儿受惊

主人为鱼讨“精神损失费”

  9月8日上午,郭先生从北京市平谷区养殖户王先生处购买了150公斤草鱼,装入面包车欲离开。但因不慎,郭先生连人带车翻入王先生家的鱼塘,车里刚买的鱼全部撒进鱼塘,当时鱼塘内的小鱼吓得四处乱窜。事后,王先生向郭先生索赔,认为面包车落入鱼塘后,不仅汽油污染了鱼塘环境,而且小鱼也受到惊吓,发育受影响。双方协商未果后,王先生因此诉至法院,要求郭先生赔偿鱼塘污染费、小鱼惊吓费共计1.7万元。
  平谷法院开庭前询问了平谷区养鱼专业户刘先生。在笔录中刘先生表示,汽车翻入鱼塘,水会受到污染;鱼进食中受惊,可能会影响到以后的进食及成长。按照王先生的鱼塘面积计算后,整个鱼塘因此受损约1万元。
  最后,法官当庭宣判,王先生为其小鱼讨要的精神损失费,法院不予支持,但面包车翻入鱼塘,导致鱼塘环境受到污染,鱼的生长因此受到影响,因此判决郭先生赔偿王先生鱼塘污染治理费、损失费等共计1.5万元。
  (摘自《京华时报》刘杰/文)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