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衢州衢江区某村开办了一家翻砂厂,该厂喷出的黑烟和粉尘,严重污染附近村里的环境,影响了村民们的正常生活。对此,应当如何处理?
分析: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任何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都必须充分注意防止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不准在城镇的上风向和居民居住区内开办污染环境的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23条规定:“散发有害气体、粉尘的单位,要积极采取密闭的生产设备和生产工艺,并安装通风、吸尘和净化、回收设施。”另外,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27条也规定:“向大气排放粉尘的排污单位,必须采取防尘措施。”据此,受污染的单位和个人,可以根据受污染的实际情况,向当地环保部门举报、控告,请求对这家村办企业进行环保监督。如果该厂确属违法建厂或者排污超标的,环保部门就可以对该厂行使责令限期治理、停产、搬迁或者罚款等行政处罚。
(宁夏银川市司法局 李文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