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怀柔区农民杨柳颖色诱北京一事业单位的干部刘先生,之后半年时间内,她以强奸为名先后勒索刘先生100余万元。
去年8月8日,刘先生在怀柔一酒吧独自喝酒。30多岁的杨柳颖发现后,主动上前接近,后到一宾馆内开房。此后半年内,杨以刘先生对其强奸为名,勒索刘先生100余万元。担心自己的名誉及未来的事业前途受牵连,刘先生多次向朋友举债,满足了杨柳颖的各种要求。
去年12月初,杨因另一案案发,交待了之前的敲诈行为。近日,法院判处杨柳颖13年有期徒刑,罚金4000元,并退赔被害人刘先生经济损失100万元。
(摘自《新华每日电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