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居县横溪镇羊庄村读者吴碧松给本报来信说,可否将农民合作医疗有限的资金全部用于大病医疗补助,取消门诊报销制度,以增加大病医疗的补助幅度。
据省卫生厅农村卫生管理处处长胡玲介绍,为扩大我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受益面,省政府要求今年所有县(市、区)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60元以上,在实行大病住院统筹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行门诊费用统筹报销制度,参合农民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诊就医可当场报销,报销额度不低于当次门诊费用的10%。胡玲说,如果农民合作医疗仅局限于大病医疗补助,那么其受益面就很窄,只占参合农民的20-30%,这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农民的参合积极性。
仙居县卫生局办公室主任王卫军告诉记者,仙居从2005年开始就实行了农民医疗门诊报销制度,在全省走在前面。为此,该县卫生部门每年都要拿出145万元的资金,用于农民医疗门诊费用的报销。这对广大农民来说,应该是件好事。
省卫生厅专家表示,去年我省参合农民每人每次平均住院报销金额为1493元,平均住院补偿率22%。今年人均筹资标准的提高,将使农民尤其是欠发达县(市、区)的农民看病时能报销更多,预计平均住院补偿率将提高到30%左右,也就是说农民住院每花费100元将能报销30元左右。
(本报记者 黎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