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年前,由美国、中国、苏联、英国等11个盟国组成的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在东京对日本战犯进行的审判渐入高潮。当年,以中方检察官向哲浚、法官梅汝璈和首席顾问倪征燠等中国法律界“三杰”为首的中国代表团,排除万难,艰苦取证,最终把7名日本甲级战犯送上了绞刑架。
中国法官坐在显要位置
这场从 1946年 5月 3日到1948年11月12日的历史大审判,历时924天,起诉日本战犯28名,开庭818次,庭审记录48412页,在人类历史上堪称空前。东京审判时,冷战阴霾初起,美英有意对日本从宽处理。美军最高指挥官麦克阿瑟曾密会日本天皇,同意不起诉他战争罪;蒋介石则提出“以德报怨”,把主要精力放在打内战上。尽管面临重重困难,但中方代表团的成员们自觉肩负中国人民的重托,在法庭上据理力争,维护了中国应得的地位和尊严。
远东军事法庭成立之初,曾有法官座次之争:首席法官两侧是美中还是美英。中国法官梅汝璈指出,在日本军国主义发动的侵略战争中,中国受害最深,而且中国代表在密苏里号军舰的日本受降仪式上和东京审判的起诉书上都是第二个签名,所以法庭上中国法官也应坐在显要位置。最后梅汝璈坐在首席法官的左侧。
夜以继日艰难取证
随着东京审判的进行,中国法官和检察官们越来越发现蒋介石政府对东京审判准备不足,重视不够。参加法庭审判的中方人员自始至终没有超过10个人。由于中方势单力薄,国际检察局决定把对土肥原贤二和坂垣征四郎的指控与盘问任务,分配给菲律宾检察官负责。经过中国检察官据理力争,法庭最终将坂垣征四郎交给中国检察官审理。
此刻,中国检察官的当务之急是:如何在被告个人答辩的时候进行有效的反驳,并提出有力的新证据。在国内举证困难的情况下,中国检察官要求进入已被封闭的日本内阁和日本陆军省档案库,寻找日本侵华战争的有关罪证。经过7个月的紧张工作,找到了大量可以证明首要战犯罪行的有力证据。
唇枪舌剑后战犯认罪
东京审判中,唇枪舌剑是家常便饭。中国代表团首席法律顾问倪征燠就与坂垣征四郎斗法10天,终使坂垣臣服。
坂垣提出了长达48页的书面证词,主要想说明:其一,“满洲国”是根据“民意”成立的;其二,七七事变后,他担任陆军大臣时,始终主张从中国撤军言和。对于“九一八事变”,坂垣征四郎一口咬定是由中国军队进攻引发的偶然事件。倪征燠根据他们找到的日本外务省秘密档案中的重要材料,予以有力反驳。对于坂垣征四郎说他主张撤退在华日军,倪征燠穷追不舍,坂垣最后点头认罪。
同样,向哲浚也同日本战犯及律师展开舌战。1946年12月29日审理“南京大屠杀”案时,松井石根在辩护中把自己的罪责推得一干二净。向哲浚取出1937年12月10日有松井石根亲笔签名的进攻南京的命令。最后,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宣告,松井石根率日本军队在南京犯下了滔天罪行。
微弱多数判战犯死刑
东京审判终裁之前也有定刑之争。当时11国法官分歧很大,美、中、苏倾向判主要战犯死刑,澳大利亚法官主张放逐荒岛,印度法官主张宣告无罪。11名法官最后表决,以6:5的微弱多数决定:判处东条英机、坂垣征四郎、土肥原贤二、松井石根等7名甲级战犯绞刑;16人被判无期徒刑。
东京审判至今仍有巨大而深远的意义。它为中日关系的正常发展奠定了基础,为反对日本军国主义翻案提供了铁证,也为中国和平统一,反对“台独”提供了重要法律依据。因为,“东京审判”根据“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而来。在那两个文献中,确认将台湾从日本殖民统治下归还中国。
(摘自《世界新闻报》于浩轩/文)